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林业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湘潭市林业局 xtly.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1-10-11 10:31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林业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湘职改办〔2018〕13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潭人社函〔2021〕2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潭人社发〔2020〕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21年度我市林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在湘潭市从事森林经营与培育、调查规划、森林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园林绿化、林业科技推广、林产品加工及检验、水土保持、林业白蚁防治等林业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专技人员在2021年10月30日之前达 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材料,也不接受其申报参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身体健康、个人自愿,申报参评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参评职称,且新取得的职称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二、申报审核流程

2021年度林业工程系列中、初级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审核流程及相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潭人社函〔2021〕28号)规定执行。

三、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一)林业相关专业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工程师职称:

1.具有硕士学位,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3.具有中专学历,在艰苦边远地区及乡镇(含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工林场)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且在上述地区累计从事林业相关工作10年以上。

4.取得技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的一线工程技术类人才,再从事林业相关工作2年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林业工程系列初级职称:

1、具有本科学历或获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林业相关工作满2年;

3、具有中专学历,从事林业相关工作满4年;

4、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林业相关工作满2年。

(三)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按《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潭人社发20206号)办理。

(四)下列人员不得申报职称:

1.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退休(包括退休返聘)的人员。

2.事业单位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参评资格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所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2.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3.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4.破格材料(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5.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限部队转业和机关分流人员提供)。

6.近4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二)职称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 份(普通 A4 白纸双面打印胶装,不做特别装饰,不装订入册)。

2.个人述职报告(共3份,1份装订入册)。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

5.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及提供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大部头专著不装订)。

6.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7.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三)材料填报及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须分类整理,胶装成册。分册打印“XXX 同志申报工程师职称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XXX同志申报工程师职称评审材料”封面与目录。档案袋正面写明申报人姓名、手机号码、具体单位、申报职称名称和专业,并列出袋内材料目录;在档案袋的底端封口处也要写上申报人姓名、申报职称专业和所在单位名称。送审材料一般一人1袋,须使用正规档案袋。

2.除2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2份不装订的述职报告外,其他材料均要按目录顺序分别胶装成两册。参评论文(即代表作)以外的专著、论文只须装订复印的封面、目录和文章正文,参编的教材等资料只须装订复印的封面、目录和编委名单页。

3.申报人员须且只需提交一篇与本职岗位工作密切相关,能充分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参评论文(代表作)。市本级申报人员的代表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刊号 ISSN、CN)上发表的文章,本人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县及县以下单位申报人员的代表作不要求一定公开发表,可提供一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 3000 字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作为参评论文。(参评论文原件 1 份,复印件 5 份,不装订,复印件需隐去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原件的封面右上角贴上“参评论文”或“代表作”字样)。

4.申报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免冠2寸证件照2张,装入普通信封并注明姓名及本人手机号码。

5.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10月30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1年度中初级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四)公示要求

所有申报参评人员必须在单位(组织)进 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历、资历、工作业绩、成果、论文等 情况,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

四、其他相关事项

1.所有参评人员填报的表格、材料请在湘潭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力资源服务——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 “ 湖 南 职 称 表 格 ( 2021 版 )” 下 载 ( 网 址 : http://xtrs.xiangtan.gov.cn/4746/21703/content_951724.html)

2.职称评审收费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的标准执行。中级评审费 200元/人、初级评审费100元/人。

我办集中接收2021年度全市林业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接收地点:湘潭市林业局606室。

湘潭市林业局职改办联系人:朱素娥、廖继湘,联系电话(办公电话):58222905

 

湘潭市林业工程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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