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中央财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项目2026年防治成效评价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湘潭市林业局 xtly.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6-03-27 15:29

  天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市林业局的委托,对湖南省湘潭市中央财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项目2026年防治成效评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省湘潭市中央财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项目2026年防治成效评价

  2.委托代理编号:TDZB-20260320

  3.采购预算:468000.00元,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物

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及服务内容

合同条款

包1

湖南省湘潭市中央财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项目2026年防治成效评价

1、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采购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1、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付款前乙方应当按要求向甲方开具发票。(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8)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由公司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承诺函。

  3.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3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4.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从2026年 3月27日至2026年 4月 3 日上午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4.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市雨湖区韶山中路67号1栋3楼)

  4.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①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所有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4月7日14时30分,地点为:天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湘潭市雨湖区韶山中路67号1栋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明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湘潭市林业局官网。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8.1.采购人信息

  招 标 人:湘潭市林业局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霞光中路28号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5080756999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天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韶山中路67号1栋3楼

  联系人:柯剑龙、刘树泉

  电话:0731-58618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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