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林业局2019年度决算(汇总)报告

湘潭市林业局 xtly.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0-09-04 17:30

目  录

第一部分  湘潭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湘潭市林业局系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湘潭市林业局(本级)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市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结合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相关安排,制定出台我市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全市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全市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市级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湘潭市森林公安局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侦查、办理督促和检查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珍稀植物、濒危物种等案件,打击毁林犯罪活动;拟定全市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的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森林公安、森林防火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监督检查专项资金落实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和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森林公安教育培训、警务督察工作。组织协调森林火灾的扑救;承担林火监测、信息网络管理和火灾预测、预报;负责指导县(市区)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建设;承办市林业局和市公安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湘潭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主要工作职能是:林业应用与开发研究、林业技术推广和技术咨询、森林苗圃及森林经营规划设计、经济林和干鲜水果良种苗木的繁育、城市绿化大苗及花卉培养。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1.湘潭市林业局(本级)是湘潭市政府组成局,内设办公室、造林绿化科、资源管理和法规科、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行政执法科、规划财务科等7个行政科室;下设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和林业基金管理站2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机关内设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2个科室。全局人员编制共59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人,事业编制34人;在岗人数48人,其中行政在岗人员22人,事业在岗人员26人;退休人员退休费在社保局发放。

2.湘潭市森林公安局隶属湘潭市林业局,现有中央政法编11名,在岗11人,另聘2人、森林防火值班员3人;设综合科、刑侦治安大队、森林消防大队三个科室。

3.湘潭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是湘潭市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自设办公室、科技科、综合保障科、林场办、计财科、人事科、所长办等职能科室。全所在职人员4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2人,管理人员1人,工勤人员18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湘潭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湘潭市林业局本级以及湘潭市森林公安和湘潭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8866.34万元。与2018年10511.46万元相比,减少1645.12万元,减少15.65%,主要是因为:全年收入较上年减少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共计798.07万元;全年支出较上年减少847.05万元,主要为湘潭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经费支出未列入湘潭市林业局本级经费支出和基本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235.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58.13万元,占95.81%;上级补助收入163.98万元,占3.87%;其他收入13.41万元,占0.32%;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63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0.36万元,占47.08%;项目支出2450.46万元,占52.9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86.17万元,与2018年8851.96相比,减少1765.79万元,减少19.95%,主要是因为:全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1.34万元,年中增加人员经费等指标;全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87.13万元,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指标本年支出和下拨给二级单位湘潭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经费不列入湘潭市林业局本级决算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28.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39%,与2018年5015.17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87.13万元,减少39.62%,主要是因为:2019年度较上年下拨给二级单位湘潭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经费不列入湘潭市林业局本级决算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28.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28.34万元,占0.9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1万元,占0.21%;卫生健康(类)支出3.00万元,占0.1%;农林水(类)支出2990.19万元,占98.7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73.17万元,年度执行中预算追加2384.9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2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8.39万元,支出决算为2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中追加预算6.51万元,支出决算为6.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中追加预算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

年中追加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88.67万元,支出决算为140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4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增加人员经费指标。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

年初预算为46.00万元,支出决算为7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指标在本年支出和年中增加项目指标。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7.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上级补助项目指标。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

年初预算为55.22万元,支出决算为7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湘潭市森林公安局人员经费指标。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5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指标本年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93.28万元,支出决算为124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2.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指标本年支出和年中追加湘潭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人员经费指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6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50.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9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对企业补助。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九项规定》,通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修订完善《湘潭市林业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湘潭市林业局差旅费管理规定》《湘潭市会议、培训管理规定》等制度,加强平时机关财务管理,压缩文件、简报、宣传资料、会议及其他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坚持同城不接待,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不超标准接待,不公款相互宴请,坚持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等制度;局机关公务用车严格实行公务派车审批制度,严格加强车辆管理,严禁私自驾车、出车,严禁公车私用,压缩车辆费用开支,在全局上下营造了积极向上、公平正义、廉洁高效的机关环境,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氛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8.52万元,支出决算为16.47万元,完成预算的28.1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8.52万元,支出决算为4.9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48万元,减少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大力压减公务接待开支,减少了接待次数,降低了接待费用等。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5万元,减少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加强车辆管理,压减车辆维修等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7万元,占30.1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50万元,占69.8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46个、来宾1232人次,主要是:省林业局检查全市林业建设项目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接待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苗木评估、扦插等业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5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0万元,主要是汽车燃油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费、其他费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2019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要求,有序开展2019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从年初绩效目标申报到二、三、四季度绩效监控跟踪情况的报送和年末的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报送、公示,我单位都按时有序完成。做到合理有序的使用财政资金,很好地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各项指标。

(二)2019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湘潭市林业局本级主要工作成效。

2019年,湘潭市林业局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大生态修复和保护力度,不断提升全市绿化质量。今年我市又成功“全国绿色模范城市”,为我市再添一块“国字号”生态名片。“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由全国绿化委员会(绿委会主任是韩正)组织评选,组织规格高、评选标准高。申报评选工作每五年评选一次,单位(城市)享受荣誉终身制。在今年的评选中,全国只有23个城市获评,湘潭市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全国绿委2019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第二站选在我市举办,韶山风景名胜区更被国家授予“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全市各级务林人,在平凡的岗位中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湘乡市东台山国家森林公园工区护林员伍宪兵被授予全国林业系统“劳动模范”、全国林业系统优秀护林员等荣誉称号,林业系统干部李小平和张艳红、韶山市护林员刘进文等获得全国绿化奖章,森林公安民警刘鑫获得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个人,森林公安民警李红勇被国家局记二等功。

一是狠抓林业政治生态建设。局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抓好班子建设、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统战工作,落实巡察“回头看”整改、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任务等。以“四责四诺”“五联”为抓手,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转变局机关工作作风,队伍干事创业氛围进一步浓厚,林业系统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二是积极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林业系统以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为总揽,全面推进生态建设、改善人居环境。2019年,我市启动了国家森林城市“完”(2019-2021年)建设工作,继续加强城区公园绿地、街头绿地、道路绿化和绿荫停车场建设,对交通干线和水岸绿化进行提质改造;不断完善“三边”绿化、老旧小区工作;着力开展生态修复和保护提质,积极发展油茶、楠竹、花卉等特色产业;大力宣传生态文化,面向全民普及生态文明意识;着力抓好城市公园、森林公园、小微湿地等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生态森林步道项目建设。目前,韶山市和湘潭县经国家局批复,已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湘乡市也启动了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工作。

三是强化生态管护修复工作。森林保护方面,2019年市本级及县市区财政筹措并投入经费450万余元,对疫情发生地区采取了枯死木清理、飞机防治、释放花甲和肿腿蜂进行生物防治等措施进行控制和治理,对韶山、仙女山等未发生疫情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用松线光对5000株松树进行了打孔注射预防。森林防火方面,扎实推进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三期建设,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生态修复方面,我市绿心地区有1466.5亩裸露山地,生态绿心区裸露山地复绿工作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林业部门克服立地条件差、造林资金紧张等困难,目前,1466.5亩裸露山地复绿工作已经完成80%,预计2020年将全面完成。涉林违法执法方面,今年破获非法占用林地刑事案件2起,非法狩猎刑事案件43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7起,其中“8.06特大非法出售收购濒危野生动物案”,涉案珍贵濒危野生动物26个,均是国家二级的濒危野生动物和尚鹦鹉,和尚鹦鹉还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自然资源的管护方面,小微湿地试点工作省河长办对市河长办考核。在湘潭县易俗河镇金霞村开展小微湿地试点,试点面积38亩。11月份完成管护廊道和科普宣教的相关工作,并做好迎接省、市验收的准备工作。严格执行使用林地定额制度,在林地利用、规划、审批上实行“一张图”管理,积极向国、省申请林地指标,完成林地审批1972亩,同时对全市国省道、高铁等两侧21.2万亩林地实行森林禁伐,并实施封山育林7万亩、退化林修复3万亩、森林抚育18万亩,既有力支撑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用地的需求,又牢牢守住了332万亩林地红线。义务植树造林方面,顺利完成了省、市五大家领导及省、市绿委成员单位在昭山举办的义务植树活动,承办了全国绿委2019年全民义务植树系列宣传湖南站活动。今年完成556万株义务植树、4万亩人工造林等任务。

四是助推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油茶等经济作物种植成为我局产业扶贫的支柱产业,我局通过免费发放油茶、水蜜桃等苗木,成立林业技术志愿服务队下乡指导村民栽植油茶、水果等经济作物、提高产量等措施助力精准扶贫。例如湘潭县石鼓镇铜梁村95户贫困领到免费的油茶苗木后纷纷在房前屋后和自留山上种植;湘乡市梅桥镇芭蕉村平均每户领取油茶苗10-15株;湘乡市普岭村贫困户苏小平在我局驻村工作队队长杨德明的指导下,油茶丰产,今年尽管受气候条件影响,挂果情况仍然较好。

2.湘潭市森林公安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全年共刑事案件立案20起,200%完成绩效目标;

(2)人均办案数为1.82起,200%完成绩效目标值;

(3)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为100%,完成绩效目标值100%,生态效益指标完成率105%;

(4)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率100%,绩效目标值为108%;5、严格执行网上办案程序规定,社会公众服务满意度达100%,绩效目标完成值100%。

(5)工作亮点:2019年我局侦破了一系列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案件,共破获刑事案件56起,先后打掉6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1人、移送起诉30人。10月份前后,受气候条件影响,森林火灾频发,为迅速遏制森林火灾的高发势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果断出击,共破获森林失火案件3起,移送起诉5人,协助林业部门调查火案12起,移送做林业行政处罚,从而给违法者以极大的震慑。

3.湘潭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加强林场管护,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

(2)完成专业扑火队营房、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

(3)总结出一套简单易操作,成活率极高的花榈木嫁接技术,完成湖南林业科技计划项目《花榈木人工繁殖技术》验收。

(4)观赏园建设。包括:改造、再利用低产油茶林建设茶花园和竹类观赏园建设。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7.44万元,增长34.45%。主要原因是:业务性专项在机关运行经费中列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43万元,比上年减少5.45万元,主要用于在局机关召开或举行各类会议。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规模、合并会议场数、减少会议次数,有条件的地方实行电视电话会议,从而降低会议费用支出。

开支培训费6.37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各类省市要求的培训产生费用等。比上年减少3.38万元,未举办过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减少,无大型培训事项,部分培训采用购买教材学习以及视频学习,从而大大减少了培训费用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2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2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行政运行、科研实验、业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税罚没收入等。本单位有其他收入为实有资金账户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湘潭市林业局本级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概况

单位名称

湘潭市林业局

年度预算金额

1372.47

主管部门

湘潭市林业局

单位基本职能

我局是湘潭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绩效完成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依据《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制定了《湘潭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潭林发〔2017〕号 48 号)、《湘潭市林业局预算资金管理办法》(潭林办计〔2016〕号40号)、《湘潭市市本级林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潭林办计〔2016〕号 41号),内部控制制度等切实可行的财务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我局在资金的申报和使用过程中,严格根据以上制度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严格预算资金的审批和执行程序,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范围,不截留、挪用、挤占项目资金作基本支出开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的报账程序,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制约机制,杜绝违规开支,确保预算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高效性。在项目管理上,明确了对符合林业项目资金支持的林业生产活动实行项目库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林业项目的申报、审批程序和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

一、收入安排情况

2019 年下达年初预算资金1372.47万。其中基本支出为706.9万元,业务性专项支出为665.57万元。业务性专项支出中491.72万元为二级单位湘潭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下称林科所)财政预算拨款。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收入2991.7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102.38万元(年初预算人员经费 659.8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18.95万元,追加人员经费223.63万元);项目支出1889.36万元(追加项目经费1889.36万元)。

(一)追加人员经费组成。

1.依据(潭财预99号)财政追加经费,核发2018年综治考核奖励83.01万元;2.依据(潭财预146号)财政追加经费,核发2018 年度绩效考核奖励39.35万元;3.依据(潭财预262号)财政追加经费,核发2019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43.9万元。④依据(潭财预1 号)财政追加经费,2018年7月-2019年12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24.25万元;⑤依据(潭财预287号)财政追加经费,核发增人增资23.58万元;⑥依据(潭财预198号)财政追加经费,核发抚恤金6.51万元;⑦依据(潭财社707号)财政追加经费,核发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补助3万元。

(二)追加市级项目经费组成。其中,1.市本级下达项目资金800.00万元(创森办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项经费580.00万元,义务植树经费150.00万元,绿委办2019年义务植树系列宣传湖南站暨绿色义务红色传承中国行活动经费20.00万元,林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 万元);2.收费收入安排683.76万元;3.办案费安排9.6万元。

二、支出执行情况

2019 年,我单位总支出3374.66万元(基 本支出1102.38万元,项目支出2272.28万)。

(一)基本支出完成1102.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完成1015.15万元;公用经费完成87.23 万元。

(二)项目支出完成2272.28万元。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三公”经费完成11.81万元,比上年减少5.36万元,下降31.2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控制经费开支,因公出国开支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完成4.81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9.23%,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接待次数,降低了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完成 7.01万元,比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8.7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开支,车辆维修费较上年下降。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19年会议费完成2.43 元,比上年减少2.8万元,下降54.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精减各类会议,减少会议开支,压缩会议,有条件的地方实行电视电话会议。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19 年培训费完成5.24 万元,比上年减少2.29 万元,下降30.4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减少,无大型培训事项,参加培训支出在差旅费开支。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我局设定12个绩效目标已圆满完成。具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目标 1:对全市340万亩林地进行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监测预报,监测面积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88%以上,测报准确率达90%以上,松材线病监测普查率100%,疫区感病枯死松树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

完成情况:全年我市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预测发生面积11.906万亩,实际发生面积10.9万亩,发生率为3.58%,预测准确率92%,均为轻度危害,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无公害防治率高达92%。全市松林面积105.849 万亩,普查面积103.089万亩,普查率达到 97.39%。经普查,枯死(濒死)松树共计12837株,对其中的889株枯死(濒死)松树进行取样检测,疫区感病枯死松树为0.15‰,严格控制在指标1‰之内。

目标 2:抓好单位正常行政运转,确保单位办公和人文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完成情况:全年完成购置办公用品等单位运转物资10批次;物业服务公开招标1次;全年对办公楼设施设备维护保养4次;全年完成干部职工培训6次;24小时保持办公环境干净整洁和办公秩序正规。按时足额完成目标任务,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提升了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确保良好的人民公仆和政府窗口形象。

目标 3: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确保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工作不缺位。

完成情况:2019 年,我市被评为“全国绿色模范城市”。先后完成国省重点项目营造林3.0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任务1.33万亩,封山育林1.1万亩,森林抚育0.2万亩,油茶低改0.4万亩;全面完成1466.5亩绿心区裸露山地复绿工作;完成4万亩人工造林,封山育林7万亩,退化林修复3万亩,森林抚育18万亩植树造林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造林任务。通过绿心复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对生态环境改善产生了显著的效果,基本实现了市民群众“推窗见绿、出门入园”的愿望。

目标 4: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抓好林业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完成情况: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覆盖率稳中有增,达到了 46.43%,较森林覆盖率稳定在 46.31% 的目标值增长了0.12%;在林地利用、规划、审批上实行“一张图”管理,完成林地审批 1972 亩,对全市国省道、高铁等两侧 21.2 万亩林地实行森林禁伐既有力支撑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用地的需求,又牢牢守住了332万亩林地红线。

目标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及利用。

完成情况:在湘潭县易俗河镇金霞村开展了小微湿地试点,试点面积38亩,通过打造小微湿地净化周边地区的生活污水并拦截农业面源污染;全市湿地保护面积12756.4公顷,湿地保护率稳定在 72%以上;省局验收组认为湘潭小微湿地试点项目既满足景观和水系净化功能的需求,还为湿地动物提供丰富的栖息环境,同时还改善了城镇村庄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是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

目标 6:加强对全市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和管理,有效保护自然资源,优化生态环境。

完成情况:机构改革后,我局新成立了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并组织对全市自然保护地违建别墅进行了摸底排查。经排查发现自然保护地违建私人别墅1处,已督促当地政府拆除,目前已经整改到位;完成了我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和自然保护地专项发展规划编制,保护好森林资源;我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和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已过专家评审;通过对自然保护地的管理,优化了我市生态环境。

目标 7:依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保证科室职能正常运转,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完成情况: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起,结案率100%。通过依法查处各类涉林违法行为,保护了合法的营商环境也维护了林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目标 8:支持各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提升我市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完成情况:我市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11‰,森林火灾发生率为每10万公顷4.9 次,远低于省绩考“每10万公顷林地森林火灾发生次数低于20次”的目标;全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通过森林防火宣传,让森林防火根植人心,为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同时也保障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目标 9:狠抓基层党建,积极开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四个一”等活动。

完成情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主动学、集中学、现场学,同时将学习先进和警示教育结合学。全局干部职工对新思想的把握和认识更

加深入透彻,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明显提升。针对巡察、主题教育查摆出来的问题,局党组出台了《湘潭市林业局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双向选择方案》,《湘潭市林业局 QQ 群、微信群等互联网群组管理制度》《湘潭市林业扶贫项目申报指南》等系列规章制度,建制度、立规矩,党员干部服从意识、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尤其是“双向选择”后,我局实现了“人人有事干、事事

有人干”的预期目标,干部职工积极作为,干劲十足;我局组织14名林业技术人员成立了一支林业技术志愿者服务队,帮助企业、贫困村、农民解决技术和政策方面的问题。3个多月来,这支志愿者服务队上山下乡为9个贫困村、17家企业提供了法律政策、油茶修枝、施肥等方面的“上门”技术服务。目前志愿者服务队搭建了一个信息咨询平台,吸引了 45 家林企,方便各林农林企更加快捷的进行远程技术咨询。有的企业还为林业技术志愿者服务队送来了“热情优质服务、助力企业振兴”的锦旗。

目标10:以“同创生态绿色大美湘潭,共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为主题,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着力推进全域绿化,实施城区增绿补绿,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大力推进大美湘潭和秀美村庄建设。

完成情况:2019 年组织开展“3.12”

大家主要领导集中义务植树活动1次;“3.12”省政协主要领导集中义务植树活动1次;“3.12”市五大家主要领导集中义务植树活动1次;组织全市50个单位进行“3.12”市直机关、学校、社会团体义务植树活动1次;新建或扩建市级义务植树示范基地12个;组织全国绿委会在韶山市举办的全国互联网+义务植树(绿色义务红色传承)活动韶山站启动仪式;检查督促落实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花卉苗木生产、秀美村庄建设等工作。义务植树成活率 92%,高于年初目标值 85%;义务植树基地已于 5 月完成新建和扩建工作。通过全年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古树名木长势良好。

目标 11:进一步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的认识和认同,保持市民支持率和满意度在90%以上。

完成情况:我市启动了国家森林城市“完

善期”(2019-2021年)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了生态修复和保护力度,不断提升全市绿化质量。继 2018 年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功后,今年我市又成功获评全国绿色模范城市,林业部门为我市再添一张“国字号”生态名片。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由全国绿化委员会(绿委会主任)组织评选,组织规格高、评选标准高。申报评选工作每五年评选一次,获评单位(城市)享受荣誉终身制。在今年的评选中,全国只有23个城市获评,湘潭市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韶山市、湘潭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顺利通过国家评审。全市23个村被授予“森林乡村”称号。

目标 12:以绿色发展为要领,助力农民致富乡村振兴。根据非税收入安排和资金使用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乡村振兴和全面小康建设任务部署,积极完成市绿心区公益林补偿资金拨付和支持乡村振兴和全面小康建设林业项目资金拨付。

完成情况:乡村振兴林业惠及 36 个村镇社区;完成 155.31 万元的绿心区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发放工作;随着林业资金的投入,增加人民群众的就业机会,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收入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周边水土涵养,净化了周边空气质量。使“伟人故里,大美湘潭”更加深入人心,绿水青山现已然成为湘潭重要名片之一。

二、工作亮点及成效

1.2019 年我市成功获评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林业部门再次为我市争取到一块“国字号”金字招牌。全国绿委 2019 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选在我市举办,全省绿委会工作现场会选在我市召开,省五大家的义务植树活动交由我市承办,韶山风景名胜区更被国家授予“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生态修复工作成效显著,全省造林绿化工作现场会选在我市召开,省林业局评价是历年来开得最

成功的一次现场会,会后省林业局专门致函表扬。省林业局将我市绿心复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小微湿地建设等工作经验向全省推介。林业信息化建设排名全国第四,森林防火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在林业系统各个平凡的岗位上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我局造林绿化科科长李小平获得全国绿化奖章;森林公安民警刘鑫获得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个人;森林公安民警李红勇被国家局记二等功,森林公安民警黄河获得“湘潭市禁毒大行动先进个人”荣誉。

2.积极抓好生态管护工作,筑牢生态安全铜墙铁壁。组织开展了“非法占用林地”“天剑”“春雷”等专项行动。破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56起,其中多起跨省、跨境特大案件。全年解救野生动物941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 43 公斤、非法狩猎作案工具312套、捕鸟网1000余平方米。其中“8.06特大非法出售收购濒危野生动物案”,解救国家二级濒危野生动物和尚鹦鹉 26 只;“615”专案收缴活体蛇类 300 余条、捕蛇笼200 余个。专案被中央、省、市主流媒体报道后,我市生态保护工作在社会各界中引起了强烈反响。通过严格管护和执法,有效遏制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案件的发生,保护了我市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了全市生态安全。

3.全力抓好生态扶贫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油茶等经济作物种植成为我局生态扶贫的支柱产业。我局通过免费发放油茶、水蜜桃等苗木,成立林业技术志愿服务队下乡指导村民栽植油茶、水果等经济作物、提高产量等措施助力精准扶贫。通过抓示范基地建设,促进林业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带头推进乡村振兴和全面小康建设,使林农增收、林产增效。

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

一是局干部职工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入,重视程度还有待于加强。

二是预算绩效目标编制量化细化程度还有待于加强。

三是项目验收还未做到全覆盖。

四是林业资金投入力度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如下:

一是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在做绩效目标编制时要求指向明确,目标量化细化。

二是制订《湘潭市林业局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强化局内部预算绩效考核机制。

三是加强干部职工绩效管理工作培训力度。2020年5月已组织局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培训,有效做到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入人心。

四是深化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以钱、以钱控事。2020年,我局将着重强化预算管理,根据省市相关财务规定,制定操作性强的局财务管理细则,通过制订财务管理细则,进一步发挥财务核算和监督作用。通过修订制度和专项检查等措施,确保底线思维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保障和实现。

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1.因机构改革,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已归口大数据中心,所以此次自评内容不包含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2.市森林公安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所有预算支出均不计入我局账户。

3.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和是森林公安局情况作为附件资料上报。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湘潭市林业局系统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4,058.1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0.00

二、外交支出

30

0.00

三、上级补助收入

3

163.98

三、国防支出

31

0.00

四、事业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2

28.34

五、经营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3

0.00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4

0.00

七、其他收入

7

13.41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5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

6.51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37

3.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8

7.44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9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0

4,585.53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1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2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3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4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5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6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7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8

0.00

21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49

0.00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50

0.00

23

51

本年收入合计

24

4,235.52

本年支出合计

52

4,630.82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0.00

结余分配

53

0.54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2,376.07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

1,980.23

27

55

总计

28

6,611.59

总计

56

6,611.5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湘潭市林业局系统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4,235.52

4,058.13

163.98

0.00

0.00

0.00

13.41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8.39

28.39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2

公安

28.39

28.39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201

行政运行

28.39

28.39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51

6.51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8

抚恤

6.51

6.51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6.51

6.51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00

3.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00

3.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00

3.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9.50

0.00

9.50

0.00

0.00

0.00

0.00

21105

天然林保护

9.50

0.00

9.50

0.00

0.00

0.00

0.00

2110507

补助

9.50

0.00

9.50

0.00

0.00

0.00

0.00

213

农林水支出

4,188.12

4,020.23

154.48

0.00

0.00

0.00

13.41

21301

农业

20.00

2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

20.00

2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302

林业和草原

4,168.12

4,000.23

154.48

0.00

0.00

0.00

13.41

2130201

行政运行

1,420.47

1,408.47

0.00

0.00

0.00

0.00

12.00

2130205

森林培育

126.00

126.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30207

森林资源管理

30.00

3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30209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21.88

20.00

1.88

0.00

0.00

0.00

0.00

2130211

动植物保护

10.00

1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30213

执法与监督

72.21

72.21

0.00

0.00

0.00

0.00

0.00

2130226

林区公共支出

15.00

0.00

15.00

0.00

0.00

0.00

0.00

2130234

防灾减灾

68.63

68.63

0.00

0.00

0.00

0.00

0.00

2130299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2,403.93

2,264.92

137.60

0.00

0.00

0.00

1.4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湘潭市林业局系统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4,630.82

2,180.36

2,450.46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8.34

28.34

0.00

0.00

0.00

0.00

20402

公安

28.34

28.34

0.00

0.00

0.00

0.00

2040201

行政运行

28.34

28.34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51

6.51

0.00

0.00

0.00

0.00

20808

抚恤

6.51

6.51

0.00

0.00

0.00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6.51

6.51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00

3.00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00

3.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00

3.00

0.00

0.00

0.00

0.0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7.44

0.00

7.44

0.00

0.00

0.00

21105

天然林保护

7.44

0.00

7.44

0.00

0.00

0.00

2110501

森林管护

7.41

0.00

7.41

0.00

0.00

0.00

2110507

补助

0.03

0.00

0.03

0.00

0.00

0.00

213

农林水支出

4,585.53

2,142.51

2,443.03

0.00

0.00

0.00

21301

农业

20.30

0.00

20.30

0.00

0.00

0.00

2130119

防灾救灾

0.30

0.00

0.30

0.00

0.00

0.00

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

20.00

0.00

20.00

0.00

0.00

0.00

21302

林业和草原

4,565.23

2,142.51

2,422.73

0.00

0.00

0.00

2130201

行政运行

1,419.23

1,419.23

0.00

0.00

0.00

0.00

2130205

森林培育

80.93

46.00

34.93

0.00

0.00

0.00

2130207

森林资源管理

30.00

27.00

3.00

0.00

0.00

0.00

2130209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21.71

0.00

21.71

0.00

0.00

0.00

2130211

动植物保护

10.00

10.00

0.00

0.00

0.00

0.00

2130213

执法与监督

72.21

72.21

0.00

0.00

0.00

0.00

2130234

防灾减灾

105.98

50.63

55.35

0.00

0.00

0.00

2130299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2,825.18

517.44

2,307.74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湘潭市林业局系统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4,058.1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1

0.00

0.00

0.00

3

三、国防支出

32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28.34

28.34

0.00

5

五、教育支出

34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0.00

0.00

0.00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6.51

6.51

0.0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38

3.00

3.00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0.00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0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1

2,990.19

2,990.19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2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3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4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5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0.00

0.00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7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0.00

0.00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0

0.00

0.00

0.00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51

0.00

0.00

0.00

23

52

本年收入合计

24

4,058.13

本年支出合计

53

3,028.04

3,028.04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5

526.21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4

1,556.29

1,556.29

0.0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6

526.21

5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7

0.00

56

28

57

总计

29

4,584.34

总计

58

4,584.34

4,584.34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湘潭市林业局系统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3,028.04

2,168.80

859.24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8.34

28.34

0.00

20402

公安

28.34

28.34

0.00

2040201

行政运行

28.34

28.34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51

6.51

0.00

20808

抚恤

6.51

6.51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6.51

6.51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00

3.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00

3.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00

3.00

0.00

213

农林水支出

2,990.19

2,130.95

859.24

21301

农业

20.00

0.00

20.00

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

20.00

0.00

20.00

21302

林业和草原

2,970.19

2,130.95

839.24

2130201

行政运行

1,408.55

1,408.55

0.00

2130205

森林培育

78.28

46.00

32.28

2130207

森林资源管理

30.00

27.00

3.00

2130209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20.00

0.00

20.00

2130211

动植物保护

10.00

10.00

0.00

2130213

执法与监督

72.21

72.21

0.00

2130234

防灾减灾

105.98

50.63

55.35

2130299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1,245.17

516.56

728.6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湘潭市林业局系统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719.83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08.11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388.60

30201

办公费

25.65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102

津贴补贴

122.76

30202

印刷费

5.42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103

奖金

264.36

30203

咨询费

2.40

310

资本性支出

7.51

30106

伙食补助费

43.56

30204

手续费

0.07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7

绩效工资

290.95

30205

水费

1.41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7.51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75.85

30206

电费

21.48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25.05

30207

邮电费

6.86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5.34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6.17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1.84

30211

差旅费

20.16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158.98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21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14

医疗费

23.97

30213

维修(护)费

12.03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92.39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30.27

30215

会议费

1.08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6

培训费

2.21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2

退休费

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91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4.51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16.04

30224

被装购置费

2.45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0305

生活补助

182.12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26

劳务费

30.70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55

30227

委托业务费

14.06

39906

0.00

30308

助学金

0.90

30228

工会经费

22.13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0309

奖励金

3.50

30229

福利费

0.21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50

39999

其他支出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7.16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75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8.91

人员经费合计

1,950.10

公用经费合计

215.6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湘潭市林业局系统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58.52

0.00

20.00

0.00

20.00

38.52

16.47

0.00

11.50

0.00

11.50

4.9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湘潭市林业局系统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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