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示
湘潭市林业局 xtly.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0-02-11 11:25
2020年湘潭市森林公安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侦查、办理督促和检查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珍稀植物、濒危物种等案件,打击毁林犯罪活动;协同林草部门做好森林防火、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查处其他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或处罚等,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多发势头;指导全市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森林公安教育培训、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指导县(市区)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建设;承办市林业局和市公安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湘潭市森林公安局机行政编制11人;设局长1人,政委1人,副局长2人,科室设三个,综合科1人、刑侦队5人、防火办1人;共计实有在职人员11人,另有辅警2人,森林防火值班员3人。
湘潭市森林公安局内设综合科、刑侦治安大队、森林消防大队三个科室(大队),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湘潭市森林公安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72.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2.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9.90 万元,主要是基本收支减少了0.47万元,项目收支减少了29.4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272.80 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272.8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9.90 万元,主要是基本收支减少了0.47万元,项目收支减少了29.4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72.80 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 272.80万元,占10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197.18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5.6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中:业务性专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装备购置、办案业务经费开支;项目性专项支出 65.62万元,主要用于涉林案件司法鉴定费、民警节假日加班费、森林防火工作经费、辅警、文员劳务费、涉火案件办案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101.9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4.11万元,下降 25.06 %,主要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4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2.06 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26万元,拟召开全市森林公安工作会议、全省政工系统警衔会审培会,人数40人,内容为年度工作总结、全省森林公安系统警衔晋升表格会审;培训费预算5.47万元,拟开展警衔晋升培训,人数6人,业务技能知识培训20人次,内容为警衔晋升、业务知识技能提升。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0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272.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97.18万元,项目支出 75.62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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