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湘潭市林业局 xtly.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4-27 09:19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1)单位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科研股、林业产业发展股、林场经营和管护股、计财股、人事股等职能科室。
(2)单位基本职能:林业应用与开发研究、林业技术推广和技术咨询、森林苗圃及森林经营规划设计、经济林和干鲜水果良种苗木的繁育、城市绿化大苗及花卉培养。
(3)年度预算和预算扏行情况:年初预算批复为61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98.5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82万元;年中预算调增26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调增62.8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调增202.96万元(包括中央、省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177.81万元,市级项目资金25.15万元);全年执行数为952.82万元(包括其他资金支出72.66万元),执行率108.26%。
(二)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目标1: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
目标2:进一步加强林场森林资源管护。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1.3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598.72万元,公用经费62.66万元);项目支出215.38万元(包括中央、省级转移支付项目支出177.81万元,市级项目支出37.57万元)。
(2)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3.4万元,是与省林科院合作的项目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控制数为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2万元,出国出境费0万元。实际支出2.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3万元,出国出境费0万元,各项费用均未超过控制数。
三、其他资金项目支出情况
其他资金支出72.66万元,均为从实有资金中开支项目支出72.66万元。
四、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数量指标按量完成:
(1)发表论文2篇;已发行1个湖南省地方标准单株嫁接多品种茶花培育技术规程;野生花榈木遗传资源收集10处样本;花榈木实验林基地、油茶采穗圃管护2次;花榈木育苗3000株;花榈木新造林5亩;松树枯梢病调查2次;院内环境净化、美化1次;市科协等单位主办全国科普日(湖南)主场系列活动-航天育种科普活动1次;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派驻村工作人员2人,;科技推广服务10次;松材线虫病检验室标本检验8次;湘潭市松褐天牛生活史调查4次;濒危植物扩繁与迁地保护,引进3个物种。
(2)完成建设林场管护点1个;建设森林康养景点1个;建设森林防火蓄水池1个;完成林路大中修2公里;开展森林质量提升1000亩;生物防火林带种植1.5公里;开展森林消防培训、演练2次;院内主干道旁景观树白蚁防治1次。
2、质量指标保质完成:
苗木存活率≥85%;每天不少于2人巡视、防火宣传,及时掌握森林火情和森林资源动态,全年森林无火灾。
3、效益指标高效完成:
为示范基地富余劳动力增加就业岗位30个;社会公众满意度≥90% 。森林法律法规、国有林场管理办法、森林防火宣传周边村民知晓率≥90% ;管护好林场,杜绝林场火灾,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实现森林资源的健康发展,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 以下;增加花榈木、水杉等种群数量,丰富植物多样性和保护濒危植物种类可持续影响10年;提高森林景观层次,丰富郊区居民休闲康养点持续影响20年;
4、年度预算执行有序推进:
我单位严格按照先预算审批、再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支出严格与绩效挂钩,定期统计绩效监控情况,对照年度绩效目标和推进方案进行梳理,及时掌握推进进度,并压实责任,按时间节点报送绩效监控表,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项指标。
五、存在的问题分析
1、各业务部门项目申报时缺乏整体布局,只注重本部门项目的可行性。
2、申报项目成功的不确定性与林业项目管理的持续性之间的矛盾,财政资金支付的时限性和项目实施的连续性之间的矛盾。
3、以前年度项目资金使用管控不严,本年度内审发现存在极少数支出中附件(合同、出差审批单)不齐全、不规范问题。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改进措施
1、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规划阶段,充分考虑单位整体布局和实地条件,因地制宜地评估分析,统一合理规划,提高项目文本编制的宏观性、可行性。
2、建立储备项目库,保证各项目关联性和持续性。按林业项目生长周期分阶段支付资金,预留尾款与验收结果挂钩,要求合作单位签定承诺书并建立诚信度。
3、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从严抓好政策与制度落实,严格资金审批流程,对少数附件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求经办人和证明人逐项逐条补充、规范。
七、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应用与公开。本单位将此次自评结果作为优化资源配置、改进工作流程的重要依据,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调整实施方案。同时,2025年4月30日前在主管单位门户网上公开。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绩效自评报告及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八、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中央、省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177.81万元均未纳入年初预算,但计入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已按省林业局湘林规函(2025)23号等文件要求进行绩效评价。
湘潭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湘潭市金鸡岭国有林场)
2025年4月20日
文档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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