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林业局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湘潭市林业局 xtly.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3-06-05 17:05

部门概况

单位名称

湘潭市林业局

年度预算金额

2848.06万元

主管部门

湘潭市人民政府

单位基本职能

湘潭市林业局主要职能有:

1、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

2、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监管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全市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全市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开展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

5、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权限内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结合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相关安排,制定出台我市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全市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全市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承担全市森林防火行业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森林火灾预防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参与防护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半专业化队伍建设、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承担林业应急管理、地震地质灾害、防汛抗旱等自然灾害防治相关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和监督全市林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履行法律、法规及规章赋予的林业行政执法职能。依法承办局机关交办、相关部门和下级移送的案件,依法协助其他执法部门查办本行政区域内的涉林案件。

11、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市级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16、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管理、绩效考核和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市林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7、指导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贯彻执行有关防止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的方针、政策、办法;负责全市林木种苗技术服务和林产品质量安全指导;指导全市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负责全市林区公路的养护、管理;负责全市林业行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的指导,负责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相关服务工作;扶持并指导全市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林权交易市场建设和管理相关服务。

18、承担市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林长办)主任履行职责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市林长制事务性工作,协助落实总林长(林长)交办的事项;承担资产管理财务核算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费用收缴管理、投融资、贷款贴息和保险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利用外资项目、碳汇项目、国家储备林和速生丰产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事务性工作。

绩效完成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2022年湘潭市林业局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得分95分,全年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如下(此报告数据发布之时未得到财政批复,如有变动,以财政批复公开数据为准):

(一)支出管理情况

依据《预算法》《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制定了《湘潭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潭林发〔2017〕48号)、《湘潭市林业局预算资金管理办法》(潭林办计〔2016〕40号)、《湘潭市市本级林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潭林办计〔2016〕41号)、《湘潭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潭林发〔2020〕55号),内部控制制度等切实可行的财务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我局在资金的申报和使用过程中,严格根据以上制度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严格预算资金的审批和执行程序,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范围,不截留、挪用、挤占项目资金作基本支出开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的报账程序,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制约机制,杜绝违规开支,确保预算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高效性。

在项目管理上,明确了对符合林业项目资金支持的林业生产活动实行项目库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林业项目的申报、审批程序和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

(二)支出执行情况

1.支出总体情况

2022年,全年支出总额2894.86万元,比上年减少406.93万元,下降12.32%。其中,基本支出1390.4万元,占比48.03%,较上年增加165.94万元;项目支出1504.46万元,占比51.97%较上年减少572.87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三公”经费完成70277元,比上年减少26573.14元,减少27.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员减少,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完成6277元,比上年减少26699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完成64000元,基本与上年持平。

(2)培训费支出情况:2022年培训费完成213369元,比上年185397.54增加27971.46元,上升15.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以及业务工作开展需要,2022年举办了国土绿化试点示范油茶产业和种苗培训、全市林长制业务工作培训、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

(3)会议费支出情况:2022年会议费完成49010元,比上年19849增加29161元,上升146.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新项目开展及推进工作举行的会议,如2022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推进会、评审会;全市林长制会议等。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我局设定7个绩效目标已圆满完成。具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1:发挥党建领航作用,为全力推进湘潭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确保机关日常运转,加强机关安全管理,开展林业宣传和创建工作。抓好党员、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学习教育工作,落实好党员、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待遇,提升干部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完成情况:围绕市委“一活动一行动”安排部署,深化为民服务理念,科学统筹推进解民忧、纾企困。针对林业重点、难点、痛点,围绕全市林区、林企等重点部位,积极开展走访摸排和明察暗访,由局领导带头联一线,示范带动党员干部下沉到下级部门、联点社区(村)、驻地社区、基地项目、林业合作社等开展大走访,用心用情用力解决林农林企急难愁盼问题,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林业生态健康和资源有效利用。我局共计摸排44个问题,其中上报市活动办16个,已全部办结,并形成风险研判报告11个。

以全面推进争先创优为路径,强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考核、培训等多项制度,以教促学、以考促学,每周举办了一期“林业微讲堂”,让学习成为常态化。全年通过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录1名林业专业硕士研究生,2人专技晋级,2人工勤晋级。成功推荐1名高工入选市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选派8名科技特派员到11个林业企业、合作社为基层提供技术需求,选派11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国家森林公园协助巡林、开展历练。在“学习新思想 喜迎二十大”市直机关主题宣讲活动中,我局获得二等奖。

目标2: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着力推进全域绿化,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落实绿心区公益林生态补偿工作。

完成情况:2022年度成功申报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出台了国土绿化试点师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完成了第一批作业设计专家评审。2022年营造林总任务为8.5万亩,完成营造林15.29万亩,完成率179.9%,营造林进度在全省名列前茅。韶山持续通过线上认种认养的形式,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我在主席家乡种棵树”活动,参与认养人次已达1.5万,获得社会捐赠146.6万元。今年我市共有168.86万人次参与义务植树活动,累计植树526万株,尽责率高达97.5%,全国绿委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省绿委会和造林绿化工作现场会均选在我市召开,韶山风景名胜区被国家授予“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

我市营造林任务完成率100%、合格率100%、上图率100%,完成了“双重”项目任务9.01万亩,省级生态廊道建设任务0.245万亩,生态绿心地区林相改造年度任务3.66万亩,并按要求上报了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结果。示范点建设率100%,完成了长株潭绿心范围湘潭昭山“双重”工程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的全省示范点建设。根据《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林相改造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湘潭市建设总任务为4.72万亩,2022年湘潭市通过实施“双重”项目,已完成3.66万亩的建设,占5年建设总任务的77%,已超额完成年度平均建设任务。我市没有发生省林业局督办假冒伪劣种苗违法案件,省国有林和种苗站对湘潭开展主要造林种树工程造林种苗质量抽查,我市被选定的湘乡市评定结果合格率为100%和湘潭县合格率为96%。湘潭持续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组织各创森成员单位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普法宣传,落实市级财政预算资金20万元,完成了古树名木数据库纠偏工作,委托绿谷(广州)名木古树保护有限公司全面开展保护和衰弱、濒危古树抢救复壮工作。

国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822.67万元、中央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472.04万元、市城区绿心区配套补助资金438.965万元,补助资金发放率100%。

目标3:组织开展森林督查、森林资源“一张图”年度更新、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林地管理、木材生产经营加工监管。开展公益林生态效益监测和天然商品林管护。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普法。

完成情况: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6.80%,稳定率100%;森林蓄积量预计达1207万立方米,较上年度增长44万立方米左右,增长率达到3.6%。省级以上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责任协议书签订率达到100%。完成2022年国家林草局移交变化图斑核实1179个,准确率100%。森林督查、双随机抽查、专项行动等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114个,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到位率100%。市辖范围内4个国有林场(湘潭市金鸡岭国有林场、乌石林场、湘乡市褒忠山国有林场、湘乡市东山国有林场)全部完成矢量边界数据确界工作,完成率100%。

在全市开展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虎威行动”和林业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整治行动。行动以来,全市恢复林地面积18.7公顷,补办林地手续11.4公顷,补种树木29500株,行政处罚238.5万元,实际收缴238.5万元。立行政案件85宗,移交公安20宗。严格落实“一单四制”和案件查处到位、林地回收到位、复绿到位的“三到位”制度,加强基层护林巡查力度,切实减少破坏林业生态环境行为的发生。

目标4:加大全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确保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和救助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野生动植物舆情。开展县域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工作,探索建立市级生物多样性基础数据库。全市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以上。做好全市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监测以及加强风景名胜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完成情况: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林草资源保护宣传。加强湿地整治,取缔水府庙水库内4.3万余口网箱、369个拦库,永久关闭10家采砂场、上岸拆解36艘运砂船,修建11个地埋式岛屿废水处理站及棋梓、翻江两个镇区污水处理厂,整治非法围库填库等“四乱”问题234处。积极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2022清风行动”,监督检查场所(处)总计923处,查办野生动植物案件22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62人,收缴野生动物236只,收缴非法猎具渔具38个。

全面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物多样性问题年度整改任务,市级财政预算追加100万元专项用于生物多样性调查,并于10月份完成第一轮外业调查数据样线上传,上传率为100%。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数保护率达到77%,利用“2022清风”行动等活动载体,累计出动执法宣传车1293车次,出动执法人员3119人次,监督检查场所(处)总计923处,其中:栖息地62处,人工繁育6处,经营利用609处,交通运输22处,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及其周边区域224处,未发现违法交易野生动物情况。我市无“旗舰”物种、特有物种重点保护区。全年未发生野生动物致害事件处置不力和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情况。

2021年湿地保护面积13045.23公顷,2022年全市湿地保护面积达13831.21公顷,湿地保护率78.06%、稳定率100%,主要是将殷家坝等19个湿地斑块共674.4公顷和跃进水库等18个湿地斑块400.36公顷列入湿地保护范围。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于2022年3月24日完成本级验收,计划于2022年12月初完成省级验收。无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项目。

目标5: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督察,确保湘潭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工作平安稳定,不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以上森林火灾。

完成情况:湘潭继续保持森林火灾“零”发生,全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零”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为“零”,没有发生因森林火灾导致亡人事故。坚持林长巡林,第一林长连发三令,明确“一四二”措施要求。以林长制网格为依托,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市-县-乡镇(街道)-村-护林员五级包干的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确保森林防火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在村组、在林区。坚持临战备战,自启动红色预警响应措施后,全员全域高度临战,各级防火工作人员取消休假,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每天370余人参加值班值守,683名护林员全勤巡护、全市各林区设检查卡点170余处。坚持群防群治,充分利用森林防灭火“口袋书”、横幅、标语、防火命令、全员下沉、“敲门”行动等方式抓实森林防火工作。坚持明察暗访,各级林长开展督导,应急、林业、森林公安联合督查,严督导严问责,全市共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政案件62起,织牢织密森林防火“安全网”。

目标6:督促指导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全市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灾率控制在国家控制标准以内。推动林业产业发展,培育林业种养市场主体120户,创建1家及以上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开展油茶低产林、茶油小作坊升级改造。

完成情况:省林业局下达湘潭“十四五”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8.30‰,成灾面积≤2.619万亩。2022年度,湘潭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21577.5亩,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6.5‰,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湘潭2022年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结果,全市疫区数量4个(湘潭县、湘乡市、雨湖区、岳塘区),疫点数量25个。全市投入防治资金600余万元,市辖内疫区个数没有增加,疫点数量减少2个(湘潭经开区响水乡、湘乡市东台山国家森林公园),发生面积较去年减少2085亩,病死树数量较去年减少3659株。

持续推进油茶低产林改造和茶油小作坊两个三年行动,完成油茶林低产改造11.9万亩,完成小作坊升级改造19家,争取资金2922.9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项目资金2777.98万元,省级财政项目资金435万元。我局油茶病虫害防治技术服务项目获2022年湖南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示范项目表彰。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建立林业合作社登记信息共享机制,新增涉林市场主体培育726家。

目标7:推深做实林长制成效显著,林长制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巡林体系、管护网格运行体系全面提升。

完成情况:林长制全面见效。组织体系上,搭建了覆盖全市7个县市区(园区)、55个乡镇(街道)、725个村(社区)林长制“四梁八柱”,全市18名市级林长、1928名县乡村级林长、221名市级“民间林长”全面巡林,市林长办即时更新林长巡林任务清单和台账,依托683个由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林业技术人员构建的“一长四员”网格开展巡林巡护。今年,市级发布林长令5个,全市各级林长巡林6532次,排除解决生态问题隐患2136个。制度体系上,建立市长“一季一调度”、分管副市长“一月一调度”制度,由市政府督查室对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报告”。探索建立“党建+林长制”“林长+检察长”“管护网格+辅警”“民间林长”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举措,为全面推行林长制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管护体系上,建立了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林业技术员“一长四员”网格化管护体系,全面推广“全省林长制巡护信息系统”应用,管护网格信息等纳入系统统一管理和手机安装APP巡护终端。

(二)工作成效和特色

一是湘潭林业科技特派团被中央宣传部等15部委评为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优秀团队(全国评选102个)。集合市林业局16名专家,为全市20余家企业、多处基地和农户送去林业法律政策、经济树种丰产栽培和病虫害防治等方面“上门”服务,解决了杨梅凋萎病、油茶丰产栽培、农药安全使用等30余项难题,有力提高了林农科学种养水平。

二是湘潭市林业局获得“全国绿化先进集体”称号。坚持以林长制统揽林业工作,奋力做好国土绿化各项工作,2022818日全国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文表彰。

三是湘潭森林防火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和通报表彰。省长毛伟明高度肯定湘潭市森林防火工作做法,于1027日批示省政府督查室以《省政府通报》形式印发各市州、县市区学习借鉴。1110日,《省政府通报》(52)已刊发。1123日省委办公厅《工作情况交流》第8期,首刊湘潭森林防火经验做法。

四是228日省委深改办《改革简报》第8期,对湘潭创新“四化”工作法全面推行林长制进行专刊。

湘潭创新“林长+检察长”“林长+纪委监委督查长”机制,湘潭县构建“党建+林长制”、湘乡市探索“管护网格+公安辅警”模式,被国家林长办、省林长办作为典型经验进行推介。

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够强。没有真正将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等作为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是预算绩效管理力量还比较薄弱。预算绩效管理的经验比较欠缺,能力水平还不够高,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没有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进程。

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如下:

1.树牢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一是加强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二是加强绩效考核。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纳入重点工作内容,建立考核制度。

    2.加强绩效评价队伍建设。一是持续提高单位内部参与预算绩效评价人员的能力素质和专业化水平,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深化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和研讨,拓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思路、创新评价手段。二是适当引入一些信誉良好、专业性强、执业规范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重点支出绩效评价,明确服务范围,规范委托程序,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评价效果。

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湘潭市林业局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指标完成情况

评价标准

分值

得分

过    程

预算执行

30

预算调整率

预算调整率=0(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预算调整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5

5

基本支出预算控制率

2022年度基本支出实际支出1390.4万元,基本支出年度总预算1183.84万元(年中追加304万元,年初预算879.84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控制率117.45%。

 

基本支出预算控制率≦100%,计5分;100-110%(含),计4分;110-120%(含),计3分;120-130%(含),计2分;大于130%不得分。

5

0

项目支出预算控制率

2022年度项目支出实际支出1504.46万元,项目支出年度总预算1664.22万元(上年结转1130.92万元;当年预算金额533.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控制率为90.4%。

项目支出预算控制率≦100%,计5分;100-110%(含),计4分;110-120%(含),计3分;120-130%(含),计2分;大于130%不得分。

5

5

资金结余

2022年,本单位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资金,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决算编制要求年末结转结余为0。

 

无结余,5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余,3分;结余超过上年结余,不得分。

5

5

2022年,本单位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资金,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决算编制要求年末结转结余为0。

 

是否分项目核算结余结转,是,5分;否,0分。

5

5

“三公经费”控制率

2022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7.03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9.5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小于100%。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5

5

预算管理

20

管理制度健全性

 

已制定《湘潭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已升级《湘潭市林业局内部控制制度》;《湘潭市林业局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市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湘潭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湘潭市林业局关于建立和实行相关事项限额预算保障制度》。管理制度及办法完整、合法、合规。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3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5

5

专账核算

项目资金都已经分项目进行了专账核算。

 

项目支出是否分项目单独核算,是5;否,0分。

5

5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已按照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在局门户网站对预决算信息进行公开。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3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2分。                                            

5

5

政府采购完成情况

达到政府采购要求的已经进行了政府采购。

达到政府采购要求的是否进行了政府采购,是,5分;否,0分。

5

5

资产管理

5

管理制度健全性

已制定《湘潭市林业局资产管理办法》,该细则完整、合法、合规。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3分;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5

5

 

产出效果

职责 履行

45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共更新149期483条信息,平均每周更新3.1期。

保持林业微信公众号更新,平均每周更新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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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每月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召开了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了党员大会,五星党支部创建工作持续推进,清廉机关文化建设成果巩固等待上级检查。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清廉机关文化建设,创建五星党支部,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共计≥1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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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 效益

5月份开始,组织全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培训,29人次全部完成培训。

提升技术人员专业水平,开展事业单位人员培训2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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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相关宣传和单位内部相关检查。重大节假日前开展了相关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和节约型检查,本单位内没有发生消防治安相关事故。我局获评全国“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开展平安单位、节约型机关等创建并达到创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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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营造林总任务为8.5万亩,截止到5月底已完成营造林14.78万亩,营造林进度在全省名列前茅。

完成人工造林0.6万亩,人工更新1.3万亩,封山育林1.6万亩,退化林修复2.1万亩,森林抚育2.9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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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我市以市绿化委员会名义向全市91个单位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广泛动员全市适龄公民积极参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据统计我市共有168.86万人次参与了义务植树活动,累计植树折合株数526万株,尽责率高达97.5%。

“3.12”省政协、市五大家主要领导、市直机关、学校、社会团体集中义务植树活动共计80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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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新建或续建了11个市级义务植树示范基地。

建设市级义务植树示范基地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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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了“洞庭清波”行动、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开展了“绿剑”行动、开展“利剑”行动。

全市6个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与修复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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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底为止未发生森林火灾。

森林火灾控制率﹤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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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次(2月2日世界湿地日宣传、3月3日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日宣传、4月爱鸟周宣传、5月22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

开展动植物保护和湿地保护的宣传活动共计≥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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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森林资源督查发现问题已于6月17日前100%整改完成。

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率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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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合计21577.5亩,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6.5‰。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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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

林长制组织体系建设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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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一长三员”责任制度,完善林长巡林制度、林长制部门。

林长制责任体系建设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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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林长委员会成员单位、“一长三员”全部已安装林长制APP。

建设巡林、管护网格运行体系合格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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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湘潭市林业局”门户网站、“湘潭市林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宣传林业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建设成果。

向全社会宣传林业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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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牵头,成立了创建专班,负责单位创建工作。12月30日我局获评“省文明单位”称号。

启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卫生单位、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市级无烟单位、节约型机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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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市长等五大家领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参加义务植树,以实际行动号召全市广大群众爱绿、护绿、植绿,共建生态湘潭。

通过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提高广大市民生态文明建设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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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6.8%以上,全年森林蓄积量增长率达3.8%以上。

全市森林覆盖率是否稳定在46.8%以上,全年森林蓄积量增长率达3.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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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14个市州中,我市是发生森林火灾次数最少的单位,林业领域安全生产零事故。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质量日趋提升。

通过开展行政执法、安全生产、防火宣传与教育,是否加强了湘潭市森林生态系统管理,大力提升了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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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岳塘区昭山镇是长株潭绿心地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示范点。“双重”项目中岳塘区完成1.87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任务。

绿心林相改造、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对生态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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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突出防治重点,采用生物、人工、飞防等多种无公害方法进行防治,无公害防治面积22.07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8.4%。

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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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了市级林长制公示牌,印制并发放市林长令至各县市区。组建民间林长队伍,开展政策宣传工作。

向全社会宣传推行林长制的政策、工作动态、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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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卷满意度高于90% 

服务对象满意度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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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0

 

 

 

100

95

义务植树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分表.docx
森林城市建设自评报告和自评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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