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林业局 关于印发《湘潭市打击非法挖山采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潭市林业局 xtly.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8-02-28 09:09
各县市区林业(农林)局,湘潭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湘潭经开区民政与农村工作局、湘潭昭山示范区社会事业部:
现将《湘潭市严厉打击非法挖山采砂、毁林挖砂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湘潭市打击非法挖山采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湘潭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
附件:
湘潭市打击非法挖山采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非法采洗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潭政办发[2017]112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于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3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挖山采砂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清理、整顿和打击,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坚决遏止非法挖山采砂、毁林挖砂等违法犯罪势头,增强全社会生态安全保护意识,巩固林业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确保“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二、打击重点
(一)挖山采砂、毁林开垦等非法占用林地(湿地)行为;
(二)各种经营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中非法占用林地以及“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行为;
(三)毁林挖砂行为。
三、行动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8年1月10日前)。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集中摸排梳理挖山采砂、毁林挖砂涉林违法犯罪线索,其他涉及林业违法犯罪的也要列入其中。
(二)打击整治及回头看阶段(1月11日—3月15日)。根据前期摸底排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非法挖山采砂、毁林挖砂等占用林地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查处力度,从源头上着力遏制破坏森林资源和林地违法犯罪活动。
(三)督查验收阶段(3月16日—3月20日)。各县市区(园区和示范区)要认真总结非法挖山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2018年3月18日前报打击非法挖山采砂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材料到我局资源林政科(联系人:杨柳,电话:0731-58231472;QQ:981367866)。
四、组织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认真搞好这次专项行动,市林业局成立了由局长李伟清任组长,总工程师龚群龙、副局长贺汉民任副组长,森林公安局长、局办公室主任、造林科长、资源林政科长、野保湿地科长为成员的打击非法挖山采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资源林政科,由李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杨柳。各县市区(园区和示范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联络机构,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督查检查。为了搞好这次挖山采砂、毁林挖砂专项行动,市林业局将按照安全生产督查方式组成督查组,制定《湘潭市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督查方案》,对县市区(园区和示范区)开展督查。
(三)确保行动效果。各地要重点打击非法挖山采砂、毁林挖砂等占用林地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加大宣传,形成震慑和警示作用,加强森林资源和林地保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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