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湘潭市林业局部门决算

湘潭市林业局 xtly.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8-29 11:41

 

 

第一部分 湘潭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湘潭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 

(二)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监管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全市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开展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 

(五)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组织、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承担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湿地生态补偿和湿地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公约履约工作。 

(六)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林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市林长制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协调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级林长责任联系单位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林长制工作;负责市林长制工作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结合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相关安排,制定出台我市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全市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全市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承担全市森林防火行业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森林火灾预防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参与防护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半专业化队伍建设、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承担林业应急管理、地震地质灾害、防汛抗旱等自然灾害防治相关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和监督全市林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履行法律、法规及规章赋予的林业行政执法职能。依法承办局机关交办、相关部门和下级移送的案件,依法协助其他执法部门查办本行政区域内的涉林案件。 

(十一)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市级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十六)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管理、绩效考核和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市林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七)指导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贯彻执行有关防止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的方针、政策、办法;负责全市林木种苗技术服务和林产品质量安全指导;指导全市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负责全市林区公路的养护、管理;负责全市林业行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的指导,负责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相关服务工作;扶持并指导全市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林权交易市场建设和管理相关服务。 

(十八)承担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履行职责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市林长制事务性工作,协助落实总林长(林长)交办的事项;承担资产管理财务核算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费用收缴管理、投融资、贷款贴息和保险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利用外资项目、碳汇项目、国家储备林和速生丰产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湘潭市林业局内设机构包括:1、局本级人员编制共26个,其中行政编制24个,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个;在岗人数26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人。 2、湘潭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8个,在岗人数25人。 3、湘潭市林长制服务中心加挂湘潭市林业基金服务站牌子,事业编制7个,在岗人数7人。 4、湘潭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市金鸡岭国有林场),编制数为37个,在岗人数37人。机关内设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3个科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湘潭市林业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1、湘潭市林业局本级;2、局属事业单位湘潭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3、湘潭市林长制服务中心;4、湘潭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市金鸡岭国有林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湘潭市林业局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5609.0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3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5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6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八、其他收入

8

0.1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17.51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39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0

894.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1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2

3712.56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3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4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5

 

 

16

 

十六、金融支出

46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8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1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2

985.0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3

7.98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4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5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6

 

本年收入合计

27

5609.17

本年支出合计

57

5617.05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28

 

结余分配

58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7.92

年末结转和结余

59

0.04

总计

30

5617.09

总计

60

5617.09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湘潭市林业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5609.17

5609.07

 

 

 

 

0.1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51

17.51

 

 

 

 

 

20808

抚恤

17.51

17.51

 

 

 

 

 

2080801

死亡抚恤

17.51

17.51

 

 

 

 

 

211

节能环保支出

894.00

894.00

 

 

 

 

 

21104

自然生态保护

20.00

20.00

 

 

 

 

 

2110499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20.00

20.00

 

 

 

 

 

21199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874.00

874.00

 

 

 

 

 

2119999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874.00

874.00

 

 

 

 

 

213

农林水支出

3712.56

3712.56

 

 

 

 

 

21302

林业和草原

3632.56

3632.56

 

 

 

 

 

2130201

行政运行

1126.56

1126.56

 

 

 

 

 

2130205

森林资源培育

77.42

77.42

 

 

 

 

 

2130206

技术推广与转化

29.02

29.02

 

 

 

 

 

2130234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1471.57

1471.57

 

 

 

 

 

2130299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928.00

928.00

 

 

 

 

 

21305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80.00

80.00

 

 

 

 

 

2130505

生产发展

80.00

80.00

 

 

 

 

 

22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985.00

985.00

 

 

 

 

 

22499

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985.00

985.00

 

 

 

 

 

2249999

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985.00

985.00

 

 

 

 

 

229

其他支出

0.10

 

 

 

 

 

0.10

22999

其他支出

0.10

 

 

 

 

 

0.10

2299999

其他支出

0.10

 

 

 

 

 

0.1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湘潭市林业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5617.05

1202.75

4414.3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51

 

17.51

 

 

 

20808

抚恤

17.51

 

17.51

 

 

 

2080801

死亡抚恤

17.51

 

17.51

 

 

 

211

节能环保支出

894.00

 

894.00

 

 

 

21104

自然生态保护

20.00

 

20.00

 

 

 

2110499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20.00

 

20.00

 

 

 

21199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874.00

 

874.00

 

 

 

2119999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874.00

 

874.00

 

 

 

213

农林水支出

3712.56

1194.77

2517.79

 

 

 

21302

林业和草原

3632.56

1194.77

2437.79

 

 

 

2130201

行政运行

1126.56

1126.56

 

 

 

 

2130205

森林资源培育

77.42

 

77.42

 

 

 

2130206

技术推广与转化

29.02

 

29.02

 

 

 

2130234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1471.57

 

1471.57

 

 

 

2130299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928.00

68.22

859.78

 

 

 

21305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80.00

 

80.00

 

 

 

2130505

生产发展

80.00

 

80.00

 

 

 

22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985.00

 

985.00

 

 

 

22499

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985.00

 

985.00

 

 

 

2249999

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985.00

 

985.00

 

 

 

229

其他支出

7.98

7.98

 

 

 

 

22999

其他支出

7.98

7.98

 

 

 

 

2299999

其他支出

7.98

7.9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湘潭市林业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5609.0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17.51

17.51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894.00

894.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3712.56

3712.56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985.00

985.0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5609.07

本年支出合计

59

5609.07

5609.07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0.0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0.00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5609.07

总计

64

5609.07

5609.0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湘潭市林业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5609.07

1194.77

4414.3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51

 

17.51

20808

抚恤

17.51

 

17.51

2080801

死亡抚恤

17.51

 

17.51

211

节能环保支出

894.00

 

894.00

21104

自然生态保护

20.00

 

20.00

2110499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20.00

 

20.00

21199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874.00

 

874.00

2119999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874.00

 

874.00

213

农林水支出

3712.56

1194.77

2517.79

21302

林业和草原

3632.56

1194.77

2437.79

2130201

行政运行

1126.56

1126.56

 

2130205

森林资源培育

77.42

 

77.42

2130206

技术推广与转化

29.02

 

29.02

2130234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1471.57

 

1471.57

2130299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928.00

68.22

859.78

21305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80.00

 

80.00

2130505

生产发展

80.00

 

80.00

22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985.00

 

985.00

22499

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985.00

 

985.00

2249999

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985.00

 

985.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部门:湘潭市林业局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903.2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83.15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158.87

30201

办公费

3.26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77.55

30202

印刷费

2.46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193.72

30203

咨询费

4.80

310

资本性支出

0.55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4

手续费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7

绩效工资

74.07

30205

水费

1.09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55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23.85

30206

电费

13.21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22.45

30207

邮电费

1.45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2.26

30208

取暖费

 

31006

大型修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44

30209

物业管理费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8.35

30211

差旅费

2.13

31008

物资储备

 

30113

住房公积金

142.27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9

土地补偿

 

30114

医疗费

 

30213

维修(护)费

 

31010

安置补助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8.39

30214

租赁费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7.88

30215

会议费

0.18

31012

拆迁补偿

 

30301

离休费

 

30216

培训费

0.19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2

退休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0.8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4

抚恤金

6.43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5

生活补助

86.57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399

其他支出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227

委托业务费

2.19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32.41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0309

奖励金

2.85

30229

福利费

53.91

39909

经常性赠与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40

39910

资本性赠与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6.39

39999

其他支出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03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29

 

 

 

人员经费合计

1011.08

公用经费合计

183.6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湘潭市林业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湘潭市林业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湘潭市林业局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7.20

 

6.40

 

6.40

0.80

7.20

 

6.40

 

6.40

0.8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5,617.0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64.16万元,增长23.37%。主要原因是开展新项目增加项目资金,如湖南省湘潭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增发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资金等;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原因为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收湘潭超然生态林业有限公司退还咨询服务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5,609.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09.0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1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5,61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2.75万元,占21.41%;项目支出4,414.3万元,占78.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609.0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1,064.06万元,增长23.41%。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609.0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1,064.06万元,增长23.4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1081.39万元,基本支出减少17.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09.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64.06万元,增长23.41%。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1081.39万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17.2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09.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1万元,占0.31%;节能环保支出894万元,占15.94%;农林水支出3,712.56万元,占66.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85万元,占17.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80.1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60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8.1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1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实际情况追加死亡抚恤指标。

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2024年中央提前批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中华秋沙鸭等国家重点保护水鸟保护监测经费)。

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4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追加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具体为湖南省湘潭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73.34万元,支出决算为1,12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和项目资金,人员经费主要为增人增资以及绩效考核奖金指标。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42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湘潭市绿化委员会2023年度义务植树活动经费。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02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油茶果热爆脱蒲流水线技术示范与推广补助资金等。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1.5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增发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资金(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等项目资金。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6.85万元,支出决算为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8.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如绩效考核奖金、2024年度增人增资经费)和项目资金(如2023年林长制工作经费、义务植树节活动经费、2023年省级市州分配的植被恢复费、开展“市鸟”评选活动资金、古树名树保护资金等)。

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乡村振兴涉林项目资金。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85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湖南省湘潭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4.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1.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6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83.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37%,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44万元,降低5.76%,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年初未安排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精神,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包括: 

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活动,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年初未安排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精神,湘潭市林业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6.4万元, 

主要是用于燃油费、通行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精神,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44万元,降低35.48%,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湘潭市林业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湘潭市林业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69万元,比上年度决算数增加2.86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水电费较上年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开支1.63万元,召开森林防火项目、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等项目推进、调度会议会议,人数350人,内容为项目进度推进和调度。开支培训费27.45万元,召开松材线虫病除治、林长制工作技能提升等培训,人数600人,内容为业务技能提升;未举办节庆、晚会、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6.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9.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8.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1.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4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2.4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6.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6.52%,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8.55%,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4.93%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湘潭市林业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湘潭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88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88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所属单位2024年度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中央国土绿化试点示范、义务植树活动、林长制工作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5617.09万元,执行数5617.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1.2024 年全市森林火灾零发生,全市发生森林火情数全省最少,全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零事故。国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在全国率先完成,项目总投资 2829 万元,新建生物防火林带 238 千米、消防水池 25 个、太阳能监控卡点 183 个;森林防火基础能力提升两年行动任务在全省率先完成,新建林火阻隔系统 625 公里(生物防火林带 406 公里、隔离带 171 公里、防火道 48 公里),完成任务数 120%,阻隔密度由原来的 4.25 米/公顷新增至 6.95 米/公顷;新建封闭式钢筋混凝土蓄水池 74 个、拦水坝 3 座、铺设消防管道 7 公里、其他类蓄水池 62 个,共新增蓄水量 12500 立方米,完成任务数 266%;组建完成 5 支国有林场森林消防队伍,全面加强了森林防火基础建设。2.1.完成枯死松木集中除治。今年集中除治期间,全市共出动43支除治专业队,354名除治人员,使用专业设备122台,投入除治资金998万元,清理枯死松树3.4万株,粉碎、旋切处理疫木3951吨,处理低温冰冻灾害雪压木1165吨,松林改培面积8750亩,打孔注药保护古松大松1.02万株。2.全面完成2024年秋季普查。根据2024年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结果,全市共发现疫情小班352个,疫情发生面积13618.11亩,实现无疫情小班90个、无疫情面积5363.33亩;共发现枯死松木60127株,其中,病死16527株,其他原因致死43600株(主要为雪压松树)。3.开展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预测。2024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预测发生面积17.91万亩,实际发生面积18.42万亩,预测准确率97.7%,较2023年发生面积同比上升0.05万亩,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3.8‰。4.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2024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8.42万亩,防治面积23.80万亩,防治率100%。具体防治情况:清理枯死松树11.7万余株,人工、物理防治22.28万亩,仿生制剂防治1.22万亩,无人机防治5.18万亩,打孔注药2万支,释放释放生物天敌30万头,释放林用烟剂2吨。1.全市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122 宗、面积 197.0公顷,确保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等项目落地。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采伐审批管理,已核发采伐证 797 件,采伐面积3075 公顷,采伐蓄积 109201 立方米。2.我市现有140.05万亩公益林,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10.68万亩,省级公益林29.37万亩。为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监管和保护,以林长制为抓手,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全面签订管护协议,落实补偿资金,保护情况较好,没有大的乱砍滥伐、盗伐、乱征滥占等现象,正在加快资金造册、管护协议签订和系统发放对象信息录入工作。3.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5月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宣传、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普法宣传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6月14日举办湘潭市2024年林业行政执法集中培训;组织单位全体持有执法证的人员网上自学司法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组织执法证考试,共有8人考试合格。完成全市案卷评查工作,抽查行政处罚案卷34件,行政许可案卷10件;二是在全市 7 个县市区(园区)完成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油茶新造和油茶低产林改造共计 16.9 万亩,总投资 3.26 亿元,是湘潭历年来建设标准最高、投资规模最大的国家级林业项目。该项目坚持高站位谋划、高规格组织、高效能推动、高质量建管,积极探索“国土绿化+”系列先进典型模式,已顺利通过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组织开展的中期评估考核,并以优秀等级(成效显著)通过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组织的绩效评价,2024年 6 月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全面完成营造林任务,2024 年人工造林任务 1.98 万亩,森林提质任务 1.128 万亩,完成率均为 100%;2024 年全市确定16 个义务植树基地,圆满承办省直机关“携手共建绿色家园”义务植树主题党日活动,省直机关和中央驻长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湘潭市党员干部 200 余家单位开展的义务植树活动,全市履行植树义务的适龄公民达 170 万人以上,植树 573 万株以上,义务植树尽责率达 96%以上。
安排部署“2024 清风行动”,联合森林公安、市场监管和县市区林业部门对市场贩卖野生动物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野生动物展演展示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 151 台次,执法人员 517人次,监督检查场所 79 处,收缴野生动物 55 只,收缴非法猎具17 个。深入开展候鸟保护专项行动,全年共拆除捕鸟网等 97 幅,救助鸟类 77 只、动物 35 种 117 只,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0 只,救助成活率 86.3%。组织环保协会志愿者、民间林长开展鸟类巡护 63 次,救助鸟类 25 只,开展宣传活动 219 次,参与人数达 300 余人次,张贴《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的通告》1200 余份,发放驱鸟带 5000 余米。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主题宣传活动 20 余次,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及横幅、宣传标语等 13000 余份,新闻投稿 8 次,为野生动植物保护营造了良好氛围。韶山市林业局荣获“湖南省物种多样性保护先进集体”,2 人荣获“湖南省物种多样性保护先进个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管理难落实到位。平时预算执行中,因临时任务紧,导致项目支出不按计划执行,存在临时调整等现象,影响预算效益;二是固定资产管理不深入。单位通常只把资金看作是财务管理的对象,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视度不够深入,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现象。部分实物资产存在减少和报废不及时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我局将着重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发挥财务核算和监督作用;二是持续加强资产管理,严格落实落地各项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加强财务知识培训力度,做好财务制度宣传工作,增强预算执行分析的深度和广度。5项目全年预算数880.4万元,执行数88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8.2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风险防控有压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陈旧老化、火源管控难度大,森林防火意识需进一步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点多面广,情况复杂,松材线虫病除治难度大;侵占、破坏林地案件时有发生;二是相关项目市级配套资金不足以及后期管护资金投入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防死守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切实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深化“一四二”措施和“三定两能”工作经验,实现森林防火基础能力再提升。进一步完善生态安全“链”,锚定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目标,持续推进“护松”专项行动,强化督导、部门协作,压实防控主体责任,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及时宣传警示典型案例,抓好本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开展毗邻地区,特别是重点区域枯死松木调查清理,坚决打赢五年攻坚行动“阻击战”,确保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取得成效;二是后期管护资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以及与市财政积极对接争取市级配套资金。1.2023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评价结果为“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点多面广,情况复杂,松材线虫病除治难度大;侵占、破坏林地案件时有发生。下一步的工作措施是进一步完善生态安全“链”,锚定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目标,持续推进“护松”专项行动,强化督导、部门协作,压实防控主体责任,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及时宣传警示典型案例,抓好本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开展毗邻地区,特别是重点区域枯死松木调查清理,坚决打赢五年攻坚行动“阻击战”,确保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取得成效。2.森林防火项目(湘潭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湘潭市森林防火基础能力提升两年行动项目、湘潭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评价结果为“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陈旧老化、火源管控难度大,森林防火意识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工作措施是严防死守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切实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深化“一四二”措施和“三定两能”工作经验,实现森林防火基础能力再提升。3.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市级配套资金项目评价结果为“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未对项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及时公示及审批。下一步工作措施是加强绩效工作,及时对项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及时公示及审批。4.林长制工作经费项目评价结果为“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创新亮点需提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经过近三年的发展,基层基础基本夯实,但在充分挖掘工作亮点,形成工作品牌方面还有提升空间。下一步工作措施是全面压实党政领导资源管护主体责任,以“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强化管护网格“一长四员”管理,夯实基层林长制组织架构,推进办站一体化建设,用好林长令、交办单、提示函等,建立责任清单、问题台账,优化考核方式,合理设置考核指标,落实好为基层减负,少扰民、重实功,考准、考实、考效能。严格林草湿资源管护,以推进林长制为契机,深刻吸取中央环保督察涉林问题整改教训,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明确生态治理“点”,认真精准核查并指导整改国家森林督查变化图斑,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推动林业生态治理见效见行。5.义务植树节活动经费项目评价结果为“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后期管护还有待加强。主要原因是管护资金投入不足,对义务植树基地延续性不够。下一步工作措施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积极开展多形式义务植树活动,持续推进绿心区林相改造,加强对种苗生产、使用、销售的全程监管。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与巡护,加大古树名木纠偏、抢救复壮工作力度。延长国土绿化项目建设“线”,助推湘潭“国土绿化+”模式在各县市区的有效运用,不断提升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根据绩效自评结果和预算执行情况调整下年度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文档附件:
    20250430国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
    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项经费.xlsx
    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配套(林长制经费100万元).xlsx
    增发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资金(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xlsx
    市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评分表.doc
    森林防火基础能力提升100万元(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配套).xlsx
    20250430湘潭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
    湘潭市林业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100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义务植树节80万元(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配套).xlsx
    20250430两年行动绩效自评报告.doc
    2024年林长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资金.xlsx
    林业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
    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
    2022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市级配套资金.xlsx
    2024年度义务植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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