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湘潭市林业局部门决算

湘潭市林业局 xtly.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4-08-30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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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湘潭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湘潭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

(二)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监管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全市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开展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

(五)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组织、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承担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湿地生态补偿和湿地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公约履约工作。

(六)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林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市林长制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协调市林长制工作委员成员单位、市级林长责任联系单位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林长制工作;负责市林长制工作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承担市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结合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相关安排,制定出台我市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全市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全市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承担全市森林防火行业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森林火灾预防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参与防护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半专业化队伍建设、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承担林业应急管理、地震地质灾害、防汛抗旱等自然灾害防治相关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和监督全市林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履行法律、法规及规章赋予的林业行政执法职能。依法承办局机关交办、相关部门和下级移送的案件,依法协助其他执法部门查办本行政区域内的涉林案件。

(十一)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市级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十六)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管理、绩效考核和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市林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七)指导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贯彻执行有关防止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的方针、政策、办法;负责全市林木种苗技术服务和林产品质量安全指导;指导全市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负责全市林区公路的养护、管理;负责全市林业行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的指导,负责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相关服务工作;扶持并指导全市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林权交易市场建设和管理相关服务。

(十八)承担市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林长办)主任履行职责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市林长制事务性工作,协助落实总林长(林长)交办的事项;承担资产管理财务核算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费用收缴管理、投融资、贷款贴息和保险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利用外资项目、碳汇项目、国家储备林和速生丰产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湘潭市林业局内设机构包括:湘潭市林业局本级是湘潭市政府组成局,内设办公室(内部审计科)、造林绿化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人事科、资源管理和法规科(审批服务科)、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湿地保护科)、森林防火科(安全监督和行政执法科)、林长制工作科、规划财务科等8个行政科室;机关内设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3个科室。局本级人员编制共27个,其中行政编制25个,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个;在岗人数26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人。 湘潭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森防服务科、产业服务科、改革服务科、种苗和科技推广服务科。湘潭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8个,在岗人数25人。 湘潭市林长制服务中心加挂湘潭市林业基金服务站牌子,事业编制7个,在岗人数6人。 湘潭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市金鸡岭国有林场),编制数为37个,在岗人数33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湘潭市林业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湘潭市林业局本级、湘潭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湘潭市林长制服务中心、湘潭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市金鸡岭国有林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湘潭市林业局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4545.0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1032.0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0.00

二、外交支出

33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4

0.00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0.00

五、事业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6

0.00

六、经营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0.00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0.00

八、其他收入

8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11.16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26.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3475.37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0.0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0.0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0.0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0.0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0.0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0.0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4545.01

本年支出合计

58

4545.01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28

0.00

结余分配

59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7.92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7.92

 

30

 

 

61

 

总计

31

4552.93

总计

62

4552.93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湘潭市林业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4545.01

4545.01

0.00

0.00

0.00

0.00

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32.06

1032.06

0.00

0.00

0.00

0.00

0.00

20101

人大事务

1028.48

1028.48

0.00

0.00

0.00

0.00

0.00

2010101

行政运行

1028.48

1028.48

0.00

0.00

0.00

0.00

0.00

20132

组织事务

2.00

2.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13299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2.00

2.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8

1.58

0.00

0.00

0.00

0.00

0.00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8

1.58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16

11.16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2.00

2.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116

引进人才费用

2.00

2.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8

抚恤

9.16

9.16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9.16

9.16

0.00

0.00

0.00

0.00

0.0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26.42

26.42

0.00

0.00

0.00

0.00

0.00

21104

自然生态保护

26.42

26.42

0.00

0.00

0.00

0.00

0.00

2110499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26.42

26.42

0.00

0.00

0.00

0.00

0.00

213

农林水支出

3475.37

3475.37

0.00

0.00

0.00

0.00

0.00

21302

林业和草原

2340.48

2340.48

0.00

0.00

0.00

0.00

0.00

2130201

行政运行

196.04

196.04

0.00

0.00

0.00

0.00

0.00

213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96.00

96.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30205

森林资源培育

16.27

16.27

0.00

0.00

0.00

0.00

0.00

2130206

技术推广与转化

20.00

2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30211

动植物保护

0.47

0.47

0.00

0.00

0.00

0.00

0.00

2130234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36.62

36.62

0.00

0.00

0.00

0.00

0.00

2130299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1975.09

1975.09

0.00

0.00

0.00

0.00

0.00

21399

其他农林水支出

1134.89

1134.89

0.00

0.00

0.00

0.00

0.00

2139999

其他农林水支出

1134.89

1134.89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湘潭市林业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4545.01

1212.10

3332.91

0.00

0.00

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32.06

1028.48

3.58

0.00

0.00

0.00

20101

人大事务

1028.48

1028.48

0.00

0.00

0.00

0.00

2010101

行政运行

1028.48

1028.48

0.00

0.00

0.00

0.00

20132

组织事务

2.00

0.00

2.00

0.00

0.00

0.00

2013299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2.00

0.00

2.00

0.00

0.00

0.00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8

0.00

1.58

0.00

0.00

0.00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8

0.00

1.58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16

1.83

9.33

0.00

0.00

0.00

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2.00

0.00

2.00

0.00

0.00

0.00

2080116

引进人才费用

2.00

0.00

2.00

0.00

0.00

0.00

20808

抚恤

9.16

1.83

7.33

0.00

0.00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9.16

1.83

7.33

0.00

0.00

0.0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26.42

0.00

26.42

0.00

0.00

0.00

21104

自然生态保护

26.42

0.00

26.42

0.00

0.00

0.00

2110499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26.42

0.00

26.42

0.00

0.00

0.00

213

农林水支出

3475.37

181.80

3293.57

0.00

0.00

0.00

21302

林业和草原

2340.48

146.91

2193.57

0.00

0.00

0.00

2130201

行政运行

196.04

119.67

76.37

0.00

0.00

0.00

213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96.00

24.38

71.62

0.00

0.00

0.00

2130205

森林资源培育

16.27

0.00

16.27

0.00

0.00

0.00

2130206

技术推广与转化

20.00

0.00

20.00

0.00

0.00

0.00

2130211

动植物保护

0.47

0.00

0.47

0.00

0.00

0.00

2130234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36.62

0.59

36.03

0.00

0.00

0.00

2130299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1975.09

2.27

1972.82

0.00

0.00

0.00

21399

其他农林水支出

1134.89

34.89

1100.00

0.00

0.00

0.00

2139999

其他农林水支出

1134.89

34.89

110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湘潭市林业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4545.0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1032.06

1032.06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4

0.00

0.00

0.00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0.00

三、国防支出

35

0.00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0.00

0.00

0.00

0.00

 

5

 

五、教育支出

37

0.00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0.00

0.00

0.00

0.00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0.00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11.16

11.16

0.00

0.0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0.00

0.00

0.00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26.42

26.42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0.00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3475.37

3475.37

0.0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0.00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0.00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0.00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0.00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0.00

0.00

0.00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0.00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0.00

0.00

0.00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0.00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0.00

0.00

0.00

0.0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0.00

0.00

0.00

0.0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0.00

0.00

0.00

0.0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0.00

0.00

0.00

0.0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0.00

0.00

0.00

0.0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0.00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4545.01

本年支出合计

59

4545.01

4545.01

0.00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0.0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0.00

0.00

0.00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0.00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0.0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0.00

 

63

 

 

 

 

总计

32

4545.01

总计

64

4545.01

4545.01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湘潭市林业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4545.01

1212.10

3332.91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32.06

1028.48

3.58

20101

人大事务

1028.48

1028.48

0.00

2010101

行政运行

1028.48

1028.48

0.00

20132

组织事务

2.00

0.00

2.00

2013299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2.00

0.00

2.00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8

0.00

1.58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8

0.00

1.5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16

1.83

9.33

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2.00

0.00

2.00

2080116

引进人才费用

2.00

0.00

2.00

20808

抚恤

9.16

1.83

7.33

2080801

死亡抚恤

9.16

1.83

7.33

211

节能环保支出

26.42

0.00

26.42

21104

自然生态保护

26.42

0.00

26.42

2110499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26.42

0.00

26.42

213

农林水支出

3475.37

181.80

3293.57

21302

林业和草原

2340.48

146.91

2193.57

2130201

行政运行

196.04

119.67

76.37

213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96.00

24.38

71.62

2130205

森林资源培育

16.27

0.00

16.27

2130206

技术推广与转化

20.00

0.00

20.00

2130211

动植物保护

0.47

0.00

0.47

2130234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36.62

0.59

36.03

2130299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1975.09

2.27

1972.82

21399

其他农林水支出

1134.89

34.89

1100.00

2139999

其他农林水支出

1134.89

34.89

110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部门:湘潭市林业局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936.97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79.98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257.31

30201

办公费

10.45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102

津贴补贴

82.13

30202

印刷费

0.45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103

奖金

175.77

30203

咨询费

8.15

310

资本性支出

0.85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7

绩效工资

81.71

30205

水费

0.86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8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00.82

30206

电费

8.19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22.53

30207

邮电费

1.79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1.66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91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5.48

30211

差旅费

1.89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97.69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14

医疗费

0.00

30213

维修(护)费

0.0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9.98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4.30

30215

会议费

0.3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6

培训费

0.17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2

退休费

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1.24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6.21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0305

生活补助

85.2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77

30306

救济费

0.00

30226

劳务费

0.00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0.00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8

工会经费

20.54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2.42

30229

福利费

59.07

39909

经常性赠与

0.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40

39910

资本性赠与

0.0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8.03

39999

其他支出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48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46

 

 

 

人员经费合计

1031.28

公用经费合计

180.8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湘潭市林业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湘潭市林业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湘潭市林业局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7.64

0.00

6.40

0.00

6.40

1.24

7.64

0.00

6.40

0.00

6.40

1.2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552.93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58.07万元,增长57.28%。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上年人员增加对应的部门预算增加以及国省市项目资金增加。具体为:年初部门预算较上年(150.78万元)增加193.03万元;国省下达资金较上年(319.22万元)增加1438.92万元(其中,当年新增代湘潭县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资金1100万元;新增真抓实干奖励资金147万元;新增第二届花博会省级资金200万元等);市级追加资金较上年(958.39万元)增加462.67万元(新增第二届湖南花卉苗木博览会经费450万元等);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较上年(519.67万元)减少397.67万元;实有资金减少38.8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545.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45.0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54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2.1万元,占26.67%;项目支出3,332.91万元,占73.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45.01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96.95万元,增长59.5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1828.45万元,基本支出减少178.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45.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96.95万元,增长59.58%。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增加1828.45万元,基本支出减少178.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45.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2.06万元,占22.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6万元,占0.25%;节能环保支出26.42万元,占0.58%;农林水支出3,475.37万元,占76.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50.9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54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3.3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8.4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指标调剂增加2.4万元和功能科目错误录入编码1026.08万元(2023年编制年初部门预算时把基本支出行政运行编码2130201手误录入成2010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核算的内容为本单位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莲城人才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用于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人才引进奖补,标准为每人补贴2万元发放第二年奖补2万元。湘潭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1人获得该项奖补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新增莲城人才计划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补贴,湘潭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1人获得该补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16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2名退休人员已故新增死亡抚恤金9.16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42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资金16.41万元。2023年新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和救护资金20万元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54.96万元,支出决算为19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1154.96万元中误录功能科目编码1026.08万元,人员异动调减7.15万元,当年该功能科目预算资金为121.73万元;上年结转增加10.62万元。2023年增人增资25.52万元;2022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增加38.17万元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96万元,支出决算为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7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2023年度义务植树活动经费,根据项目进度2023年支付16.27万元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资金为2022年中央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资金,根据项目及合同约定三年完成。该项目资金总额100万元分三年支付,分别为:2022年支出60万元,2023年支出20万元,2024年支出20万元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7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资金为上年结转2022年中央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补助资金,用于野生动植物保护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62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松材线虫病监测核查资金20万元和森林防火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物资购置和监测调度中心建设和(林火阻隔系统、消防蓄水池建设)16.62万元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75.09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715.16万元,主要为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经费113.43万元;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项经费300.56万元;义务植树活动补助经费80万元;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城区作业设计费83.42万元等。
当年新增1259.93万元项目资金,主要为第二届湖南花卉苗木博览会经费773.19万元;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项经费167.92万元;林业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用于林火阻隔系统和消防蓄水池建设125.07万元;2023年林长制工作经费50.69万元;林业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3年省级市州分配的植被恢复费88.24万元等

14、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4.89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代收代付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第六批资金1100万元,人员异动指标调剂资金34.8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1.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0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80.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92%,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64万元,支出决算为7.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0.61万元,增长8.6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来潭检查督查具体工作以及其他市州来潭学习交流公务接待经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4万元,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0.61万元,增长96.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来潭检查督查具体工作以及其他市州来潭学习交流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4万元,占16.2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4万元,占83.7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个、来宾96人次,主要是上级部门来潭检查督查具体工作以及其他市州来潭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湘潭市林业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主要是燃油费、维修费、车辆保险费、通行费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湘潭市林业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湘潭市林业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湘潭市林业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8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3万元,增长14.5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的主要为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交通费(新进人员车补在预算调整增加未纳入年初预算数)等。

、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3.72万元,召开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工作会议、全市林业系统森林防火暨安全生产推进会、湘潭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暨森林防火基础能力提升两年行动现场推进会、湘潭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部署会、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商会暨松材线虫病除治方案评审会等会议,人数750人,内容为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工作推进、调度、评审等工作;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工作;森林防火能力提升两年行动推进工作;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部署工作;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暨松材线虫病除治方案评审工作等。培训费29.53万元,召开森林督查及林草(绿心区)综合监测培训暨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湘潭市2022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培训班、全市林长制工作业务培训班、2023年全市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2023年湘潭市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题培训班、全市林业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等培训,人数976人,内容为森林督查常见问题解析和《森林督查培训大纲》督查操作系统及林草生态综合监测业务培训;油茶新造、油茶低产林改造、退化林修复等实操技术措施、现场观摩;围绕国、省林长制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相关政策、林业基层基础建设于林长履职能力、林长巡护系统应用等方面进行培训;森林防灭火组织指挥与扑救实践解析、森林火灾扑救理论与典型案例分析、扑救装备展示与运用;松材线虫病防控形势政策解读、林业基层职务检疫执法政策解读、优化升级的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使用操作、松材线虫病防控重难点问题实操经验交流;林业行政处罚基本理论与实务、浅谈基层林业行政执法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湘潭市林业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9.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2.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7.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2.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0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2.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0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湘潭市林业局共有车辆2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本单位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森林草原火灾防控
1)基础设施建设。对照《全省林火阻隔系统与森林消防蓄水池建设两年行动方案》年度任务,生物防火林带、隔离带、防火道、蓄水池均已超额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其中,生物防火林带年度建设任务为122.36公里,建设完成133.48公里,完成率为109.09%;生土隔离带年度建设任务为71.51公里,建设完成191.27公里,完成率为267.49%;防火道年度建设任务为18.77公里,完成建设140.44公里,完成率为748.41%;蓄水池年度建设任务为新增1918.35立方米蓄水量,完成新增蓄水量115465立方米,完成率为6020%。
2)防火队伍建设。已完成5支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完成率为300%,其中湘潭市金鸡岭国有林场森林消防队伍25人,褒忠山国有林场森林消防队伍15人,齐白石森林公园森林消防队伍25人,东台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消防队伍50人,韶山风景名胜区森林消防队伍50人。
3)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无森林火情火灾导致人员伤亡。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若干措施》,从健全责任体系、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机制、常态化开展防火宣传、提升基础应急能力、加快信息化建设、强化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政府分管领导全年6次召开全市森林防火安全专业委员会和全市森林防火基础能力提升两年行动现场会议,市县两级林业部门先后6次组织全市乡镇分管领导、护林员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培训,在全市开展森林可燃物“六清”专项行动,清理可燃物面积16.9万余亩。会同应急部门,组织5个县市区、50个乡镇、6个国有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演练,参与人数超1500人。我市森林防火“三定两能”网格化管理被国家森防办、省政府办公厅《调查与研究》第17期及国省10余家主流媒体重点推介。
2.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1)疫情监测情况。2023年度,全面应用国家松材线虫病监管平台,做到普查范围全覆盖,准确掌握辖区内疫情分布范围、发生面积、病死松树数量,并将疫情落到松林小班、落到林地资源一张图。无迟报、瞒报、误报情况发生。
2)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根据2023年秋季专项普查结果,共发现疫情小班260个,疫情发生面积11429.37亩,实现无疫情小班136个,实现无疫情面积7734.4亩。疫情小班内枯死松木16156株,其中:病死15672株,其他原因致死484株。松材线虫病成灾率控制在3.45‰,严格控制在成灾率≤8.30‰。
3)松材线虫病防控。全面完成了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2023年目标任务。对照2020年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数据,3年来,我市疫情面积减少6743亩,2022实现东台山国家森林公园疫点拔除,雨湖区响水乡实现无疫情;2023年雨湖区响水乡拟实现疫点拔除,湘潭县中路铺镇、谭家山镇,湘乡市潭市镇、翻江镇,岳塘区双马街道、荷塘街道、昭山镇拟实现无疫情,绿心区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韶山国家风景名胜区保持无疫情发生,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中期目标全面完成。
4)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跨县市区传播。开展“护松2023”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电缆盘、光缆盘、木制品包装材料等松木及其制品。3年来,全市共出动执法500人次,排查木材生产、加工、经营市场、企业450余次,发放不使用松木承诺书3万余份。检查中发现的疫木全部送往疫木点进行处置,对非法收购、调运、经营、加工、存放、利用疫木等违法违规行为行政立案18起,刑事立案件5起。目前未发生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跨县区传播案件被国、省通报的情况。
3.林长制实施运行
1)“四员”履职情况。以林草资源一张图为基础,全市林草湿资源划分为683个管护网格,设立“一长四员”,配置护林员683名,监管员355名、执法人员170名,科技员120名。制定“四员”考核、管理制度,建立“日调度,周讲评,月通报”机制。今年以来,生态护林员上线巡护率保持在90.34%,有效巡护率86.33%,巡护时长29.83万小时,巡护里程107.93万公里。全市683名生态护林员均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各县市区发放生态护林员管护经费411.67万元。全市科技员已核实完第四期下发图斑364个,核实进度100%。
2)林长制巡护系统数据管理。市、县均设专人进行巡护系统数据管理,及时录入、更新、调整,巡护系统数据与生态护林员联动系统数据同步率100%。系统运行稳定、管理良好,系统内林长履职、人员信息、问题反馈等更新及时。今年以来,护林员巡护上报事件95件,已闭环处理95件,办结率100%。
3)林长制制度运行和乡镇林长办能力建设。5月30日,市委书记、市林长刘志仁组织召开市林长会议,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雨湖区、岳塘区分别于6月20日、7月7日、6月7日、6月9日、7月11日召开县(市区)林长会议。市林长签发2个林长令,县级林长令5个。全市19名市级林长巡林42次,73位县级林长巡林713次,市、县两级林长累计解决林草湿资源发展问题67个。全市5个县市区全部设立林长制工作股或者林长制事务中心,进一步夯实林长制工作力量。湘乡市、湘潭县编办发文在39个乡镇设立林长办并加挂林业站牌子,39个乡镇实行办站一体化运行。创建14个办站一体化建设示范点。
4)省林长制重点任务落实情况。通过市林长会议、政府专题会认真学习领会省林委会、省总林长会议、副总林长会议、省总林长令,并研究制定出台具体措施。先后制定出台《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若干措施》、落实《湖南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具体工作方案等。根据省林长办交办问题整改要求,我市针对湘乡市杨旺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不按审批用途使用林地问题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制定了问题整改方案。目前,湘乡市已完成了案件查处、植被恢复、追责问责等整改工作。对照《全省林火阻隔系统与森林消防蓄水池建设两年行动方案》年度任务,生物防火林带、隔离带、防火道、蓄水池均已超额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根据《湖南省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目前,我市已完成油茶新造3.75万亩,完成率110%。完成油茶低改5.07万亩,完成率293%,均在湖南省营造林管理系统、国家资源管理平台落地上图系统完成上图任务。
4.资源保护管理
1)林草案件发生率。2023年,森林督查违法案件54个,其中违法使用林地43个,违法使用林地面积20.2155公顷,占全市林地总面积的0.76‱;违法违规采伐11个,违法采伐林木蓄积20.9立方米,占全市森林蓄积的0.021‱。
2)林草案件查处率。2023年我市森林督查发生案件54个,已移送公安2个,行政处罚52个,查处率100%。
3)林草资源管理任务完成率。2023年,我市未发生重大破坏林地案件,森林督查变化图斑核实任务均已按照省局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11月15日已向省级指导组提交合格的图斑监测成果,已配合省设计院完成样地监测和蓄积量调查的省级验收工作。目前,资源监测数据库已提交省局,审核中。
4)湿地管理情况。已建立湘潭市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协调机制。11月2日,湘潭市林业局和娄底市林业局签署《关于全面加强湖南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共商共管共建共享的框架合作协议》。未发生破坏湿地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水府庙湿地监测监管体系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观光走廊及栽植荷花、芦苇或获。现已完成路面及观光走廊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湖南省湿地资源基础信息补充上图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已成立工作专班,相关工作按时序推进。
5)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情况。全市天然商品林补助面积29.504万亩,完成落地上图29.504万亩,落地上图率100%。全市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资金3001.42万元。2023年,乡镇集体、村集体非国有补偿保护补偿支出资金526.34万元,“一卡通”补偿资金2234.17万元,占补偿资金的80.93%,除因历史原因,集体林地收益权未全部量化到户的资金外,“一卡通”发放率100%。
6)古树名木保护情况。一是全面摸清底数,对全市古树名木开展古树名资源普查工作,并对全市2068株古树名木逐一建档挂牌,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我市湘潭县排头乡古柏木入围全国“双百”古树名木,韶山市韶山乡心心树入选央视“古树下的告白”活动。二是扎实开展巡护。以“林长制”为抓手,扎实开展古树名木巡查工作,各级林长巡查辖区内古树150余次,解决古树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1000余条,督促乡镇执法人员加强古树保护工作,杜绝破坏古树行为发生。全年未发生古树名木违法案件。
今年,全市争取古树名木国省项目资金96万元,市级安排古树名木保护经费10万元。积极开展以“保护古树名木 赓续中华文脉”为主题的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宣传周活动,发放保护古树名木倡议书、《湖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及各类宣传品共计3000余份,全面推进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5.国土绿化
1)营造林项目落地上图情况。省局下达我市2023年营造林任务18.9万亩,已完成20.79万亩,完成率为110%。完成湖南省营造林管理系统落地上图任务面积20.79万亩,完成率为110%。
2)营造林项目申报实施情况。圆满完成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湖南省营造林重点项目省级质量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中指出的湘乡市生态廊道项目资金拨付、湘潭县、湘乡市、岳塘区关于未按标准科学营造、湘潭县2020年中央预算内防护林工程等问题整改,按时按标准上报了耕地造林整治情况报告,按时完成了退化林评估调查工作。同时,根据《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国家公园和林业草原项目入库指南的通知》(办规字〔2023〕31号)精神要求和安排部署,经各县市区林业和财政部门初审推荐,市林业和财政部门审核,共申报造林项目2个,申报金额282万元;申报森林质量提升项目3个,申报金额312万元。全年,未发生因项目管理不力等情况被省级通报。
3)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情况。我市新一轮的退耕还林任务为湘潭县2014年-2015年共计5500亩,已发放补助资金115万元。湘乡市2015年1500亩,已发放补助资金60万元。不存在资金发放不实、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等问题。
4)油茶任务落地上图情况。根据《湖南省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23-2025年全市完成油茶新造任务10万亩,油茶低改任务5.19万亩。2023年,油茶新造任务为3.4万亩,油茶低改任务1.73万亩。目前,我市通过整合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中央财政油茶项目、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及省级生态廊道项目已完成油茶新造3.75万亩,完成率110%。完成油茶低改5.07万亩,完成率293%,均在湖南省营造林管理系统、国家资源管理平台落地上图系统完成上图任务。
5)义务植树落地上图情况。通过线上认种认养的形式,全市共发布17个“互联网+义务植树”活动,并完成活动反馈和落地上图,完成率170%。我市义务植树捐资尽责活动“我在主席家乡种棵树”,截至目前,参与认养人次已达1.6万,获得社会捐赠149余万元,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5%以上。
6)林草种苗质量监管情况。严格林草种苗调运制度,工程造林项目苗木采购进行招投标,严格“三证一签”准入制。在造林苗木抽检中苗木合格率均在96%以上。春季在各赶集点进行了苗木检查,对贩卖油茶、经济果木树种的苗木进行了溯源调查,开展现场教育11次,对贩卖实生无合法来源果树进行现场销毁。根据省林业局《关于全省2023年度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和2022年度林木良种繁育补助项目现场查验评价情况的通报》(湘林场函〔2023〕20号)文件精神,经省林业局苗木质量抽查,我市2023年春季造林所使用的苗木合格率为100%。
6.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我市积极组织县市区对自然保护地开展了自查和对国省下发的自然保护地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核实,并对纳入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问题台账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和销号,2022年度自然保护地变化图斑52个相关整改销号资料报送省局,2023年度自然保护地变化斑18个正在整改中,预计可在12月中旬完成整改并销号。严格按照省级要求进行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完善,并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向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呈报。我市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抓好各自然保护地建设。
目前,我市均按时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变化图斑整改、自然保护地质量评估等重点工作任务。
7.野生动植物保护
1)协调机制运行情况。建立了湘潭市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协调机制,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委宣传部等20家市直单位或部门为成员单位,明确分工职责。4月24日,专题研究部署“清风行动”。8月21日,联合邮政、公安等成员单位开展平安寄递专项行动。
2)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情况。今年以来,先后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日”等重要活动节点,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组织召开湘潭市落实《湖南省候鸟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方案工作推进会,部署开展候鸟保护大整治、大保护、大宣传行动。民间林长志愿者开展爱鸟护鸟巡护活动。全市共救助野生动物31种118只,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2种26只。
3)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情况。今年以来,我市未发生突发野生动物疫病。全市共设市林业局、湘潭县林业局、湘乡市林业局共3个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均按时做好辖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信息周报和日报的上报工作,上报率100%。
4)野生动物致害防控情况。2023年6月1日组织召开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推进会,对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开展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试点工作,6月份办理首例野生动物致害赔偿,全市共办理4起理赔案件,已办结2起。
5)生物多样性问题整改销号。7月完成县市区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的市级验收。9月4日完成湘潭市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的省级验收,并按照时间节点,于10月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名义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生物多样性问题整改销号资料。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预算管理难落实到位。平时预算执行中,因临时任务紧,导致项目支出不按计划执行,存在临时调整等现象,影响预算效益。
二是固定资产管理不深入。单位通常只把资金看作是财务管理的对象,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视度不够深入,存在“重钱清物”、“重购轻管”现象。部分实物资产存在减少和报废不及时的情况,至今市森林公安局资产尚未与我局进行交割,导致固定资产管理难。
三是预算执行分析不够深入。预算执行分析不够全面深入,仅停留在简单的数据汇总,没有从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反映财政支出状况。产生原因是因为制度缺陷和认识不够。
2.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将着重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发挥财务核算和监督作用。确保会计凭证手续齐备、规范合法,会计信息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持续加强资产管理,做好市森林公安局资产交割工作,把资产管理落实落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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